“收到整改通知書后,你們是怎么安排整改工作的,現在情況如何?”
“整改事項已經具備完成整改和銷號的條件,為什么沒有對接上級部門予以審核銷號?”
……
今年以來,大理州紀委監委堅持系統思維、統籌觀念,著力加強紀檢監察監督和審計監督貫通協同,著力提高督查力度和整改完成率,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解決問題,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確保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到位,全面推動監督貫通協同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針對云南省“雙責”審計反饋涉及大理州問題整改銷號進度不理想的情況,在大理州委的領導下,州紀委監委將相關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清廉大理”建設政治監督“護航行動”A類重點監督項目,并組成6個監督檢查組深入12個縣市、大理經濟技術開發區、州水務局等部門,對審計反饋問題中已銷號、已上報完成整改的事項進行抽查,對未完成整改的問題進行逐個檢查,進一步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嚴明紀律,督促推動反饋問題清倉見底、真改實改。
“通過監督檢查,我們發現部分問題整改中仍存在責任壓的不實、措施落實不到位、銷號不及時等問題,影響到了問題整改銷號的整體進度。”州紀委監委監督檢查組組長介紹。
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對于切實加強財政財務管理監督、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促進民生政策落地生根、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等方面有積極推進作用。按照“誰開展監督檢查、誰督促整改”的原則,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各監督檢查組采取口頭交辦、談話提醒、書面反饋等方式,督促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州級相關部門壓實整改責任,立行立改;對整改期限較長的事項,要求分階段、分年度逐項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加快整改進度。
截至目前,32項問題已完成整改23項,銷號5項,整改率為71.88%。
“要充分認識審計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統籌處理好查問題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當下’和‘管長遠’的關系,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堅決杜絕屢審屢犯情況發生。”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崔寒 || 責任編輯 張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