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黨組履行管黨治檢主體責任不細不嚴,黨的領導有弱化趨勢,基層黨組織工作、活動有的流于形式;聘用制書記員錄用和補充制度建設滯后;存在無公函接待,紀律意識有待提升……”
近日,文山州紀委監委駐州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與駐在部門黨組召開定期會商會,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管黨治檢、檢察權運行風險、落實“第一議題”、干部教育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進行商榷,院領導班子成員逐一針對通報的問題剖析根源,并結合職責分工提出整改措施。
今年以來,文山州紀委監委充分發揮派駐監督的“前哨” 和“探頭”作用,積極推進派駐機構與監督單位部門建立溝通會商機制,把面對面會商作為主要抓手,推動黨委(黨組)監督和派駐監督力量互補、資源共享,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貫通協同,實現同頻共振、同向發力。
“今年以來我們會同第三監督檢查室分別到州民政局、州總工會召開會商會2次,進一步了解掌握行業部門特點及年度重點任務,共同研究今年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州紀委監委駐州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組長表示,在探索運用會上機制的基礎上,該組也注重室組聯動,釋放疊加效應。
為做好會商的“后半篇文章”,避免“一商了之”,會商結束后,各派駐機構緊盯問題整改,以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責任化細化會商成果,并把事項清單落實情況納入專題督辦事項,強化跟蹤問效。通過壓緊壓實監督單位部門的整改主體責任,用好用足談心談話、工作提示函、監督預警、紀檢監察建議、案例通報警示等監督方式,督促問題整改清零銷號,確保整改落地見效。
州紀委監委駐州教體局紀檢監察組不僅協助查找突出問題,還督促指導相關制度機制的完善。在該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推動下,目前,州教體局完善了師德師風建設考核方案、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辦法等工作制度,各項工作開展更加規范有序。
“開展會商工作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首責、推動主體責任落實的有力抓手,也是推動派駐機構改革向縱深發展的具體舉措。”該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提升派駐監督的針對性、有效性,打通監督“壁壘”,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雷軍藝 || 責任編輯 馬雪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