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進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
良田復耕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徐菱駿
瑞雪兆豐年。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小耕垡村靠近京津第二高速出口的地塊雖被雪覆蓋,地頭邊依稀可見蓬勃蓄力的青苗。從“大棚房”到違規建設物流園區再到復耕復綠,這塊土地的變化,是北京市紀檢監察機關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持續護航鄉村振興的縮影。
小耕垡村這塊地總面積290畝,規劃性質為耕地、設施農用地、村莊等,其中耕地175.3畝,設施農用地84.1畝。2019年以前,該地塊被用于經營大棚農作物采摘、生態觀光園等,后在北京市“大棚房”專項整治中被清理拆除,恢復種植條件。沒想到,還沒復耕就被人“盯上”了。
當時,一家倉儲公司的負責人找到村里,商量租用地塊。小耕垡村將土地授權給鎮集體土地聯營企業,委托出租。隨后,該鎮原黨委書記聶某某組織召開專題會,聽取對外租賃小耕垡村290畝土地的協議匯報。會上,相關人員均未提出明確反對意見。隨后,該倉儲公司與鎮集體企業簽訂合同,約定地塊用途為“糧油米面、蔬菜水果及生活保障品的移動物流及批發,停車及建材銷售”,并在地面鋪設建筑垃圾、碎石渣料、瀝青油皮等壓實硬化,用于停放、中轉大型運輸車輛、堆放集裝箱,造成耕地嚴重受損。
發現相關問題后,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通州分局向張家灣鎮政府發函,要求限期整改。但整改工作推進遲滯,相關問題線索被移交通州區紀委監委。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盡管相關人員辯稱,硬化為企業主觀行為,與此前約定不符,但從合同簽訂后聶某某等人多次到土地現場查看的照片資料可以看出,他們對土地平整、鋪設碎料、堆放集裝箱、停放大型車輛等顯然知情,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在北京落實黨中央關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部署,深入推進‘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重要時期,在北京市委、通州區委多次召開會議部署相關工作,甚至張家灣鎮也數次召開鎮政府會議傳達相關精神的情況下,聶某某仍違規將已騰退的耕地用于非農項目,用于北京市明令禁止新增擴建的產業,其行為完全偏離了高質量發展的道路方向。”辦案人員說。
二十屆中央紀委把開展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作為謀篇開局的一項重要工作。北京市紀委監委立足本地實際,以耕地和種子安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重點涉農項目落地、惠農補貼資金落實等小切口,強化精準監督,貫通辦案、治理、監督、教育,推進專項整治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在北京市紀委監委指導下,通州區紀委監委深入核查聶某某違規出租耕地用于非農項目問題,進一步發現聶某某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2023年3月,聶某某被通州區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
“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是北京市重點任務之一。但作為北京城市副中心重點建設規劃的特色小鎮,張家灣直到2020年還存有一家規模化廢品回收企業。這家“散亂污”企業就是在聶某某的庇護下“逆風”生長。“聶某某收受該廢品回收企業老板馮某某賄賂,通過拉練檢查、帶下屬參加馮某某安排的飯局等方式,公然為其站臺,并違規制定所謂‘預保留企業名單’,為該企業繼續經營不被清退撐起‘保護傘’。”辦案人員介紹。
發現聶某某違規出租耕地用于非農項目后,通州區紀委監委跟進監督問題整改,推動清理地面集裝箱,清除碎石渣料,逐步修復土壤、涵養地力。在近日召開的通州區“以案為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上,警示教育片中就有聶某某案,教育警醒當地黨員領導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做實“后半篇文章”,北京市紀委監委梳理匯總同類問題,深入分析研判,通過制發工作提示函、提出工作建議等,督促市委農工委、市農業農村局聚焦耕地保護、干部隊伍作風等方面深入開展農業農村系統治理;督促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將鄉村振興融入該領域問題整改、耕地保護等工作,及時反饋行業監管中發現的問題,確保行業主管責任落實落細。
“土地是民生之本,是助力鄉村振興的重要資源。北京作為超大城市,人與地的矛盾更為突出。聶某某案與我們查處的多數基層腐敗案例有個共同點,都是在農村土地上‘做文章’。土地是我們精準化監督的重要靶向之一。”北京市紀委監委第六監督檢查室副主任程曉紅介紹。
“專項整治查處的典型案例,紀檢監察機關同樣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著力完善基層監督體系,推動強化鄉村振興工作所需的基層組織基礎,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提升基層治理效能。”北京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表示。
問題整改之后,小耕垡村這塊地得以復墾。“沒了硬邦邦臟兮兮的工地,遛遛彎舒坦得很……”當地村民找回了熟悉親切的“藍天綠地”。現在,村民在這塊地里種上了小麥,皚皚白雪滋養著土壤和生命,期待來年喜獲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