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調查,我們發現熊某某冒用多人名義反映的問題失實,公安機關對我們移送的問題線索進行核實后,確認熊某某構成誣告陷害,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硯山縣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負責人介紹。
針對多變多樣、隱蔽復雜的誣告陷害行為,該縣采取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與多部門協同聯動的“2+N”協同聯動機制,實現問題線索共享、紀法有效銜接,對2022年以來涉嫌誣告陷害問題線索梳理和研判,重點對重復信訪舉報件、問題線索查否件開展起底排查,嚴肅查處誣告陷害、惡意舉報典型行為,持續釋放向誣告者亮劍、為干事者撐腰的強烈信號。
硯山縣制定出臺《關于懲治誣告陷害行為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形成紀檢監察機關牽頭抓總、強化線索摸排,公安機關指揮調度、聚辦類案攻堅,其他部門配合聯動的工作機制。紀檢監察機關發現涉嫌誣告陷害問題線索后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辦理,公安機關查實誣告陷害行為人是紀檢監察對象的同步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是黨員干部的同步移送縣委組織部,并與司法、信訪、法院及涉案單位緊密協作,以制度推動形成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合力。
“感謝組織還我清白,消除惡意舉報帶給我的影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認真履職盡責,不辜負組織和群眾對我的期望。”10月14日,在召開澄清正名會后,該縣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楊某激動地說道。
該縣堅持“查誣+澄清”雙線并行,壓實“排查線索——懲處誣陷——澄清正名——回訪激勵”的工作責任鏈條,讓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輕裝上陣。截至目前,共排查誣告陷害問題線索4條,對實施誣告陷害行為人立案3件,處理3人,開展澄清正名19次。
“我們還積極探索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常態化工作會商機制,針對證據材料收集是否完備、依法處罰界定是否模糊等疑難雜癥實行共研共推、會商聯查,確保案件事實清、證據足、破案快、處理準。”該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王敏超 王凡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