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情全部說出來了,我現在感覺輕松了很多,再也不用提心吊膽的過日子了......”余某某長舒了一口氣,臉上充滿了如釋重負的輕松感,這與剛到貢山縣紀委監委信訪室的他卻判若兩人。
事情要從去年8月的一天說起。
一大早,余某某來到貢山縣紀委監委信訪室。
“你好,這里是紀委嗎?我來交代自己的問題。”
“你好,我們是縣紀委監委信訪室的工作人員,你不用緊張,有什么事我們坐下來慢慢聊。”
“我拿了合作社的40多萬元,現在整夜睡不著覺,又害怕又自責。我今天要向組織主動坦白,并且愿意接受組織的任何處理。”在信訪室工作人員的引導下,余某某道出了事情原委。
2019年12月,貢山縣文化和旅游局與丙中洛鎮甲生村東風一、二組35戶村民簽訂《貢山縣文化和旅游局與旅游扶貧示范戶扶持協議》,協定甲方扶持乙方每戶10萬元入股到貢山縣貢卡藍寨鄉村旅游開發農民專業合作社,用于特色餐飲(農家樂)、民俗客棧等旅游項目的開發建設。
據余某某交代,當時他不僅是貢山縣丙中洛鎮甲生村東風一組小組長,還是貢山縣貢卡藍寨鄉村旅游開發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長,他利用管理合作社K寶的職務便利,先后分7次將合作社賬戶中涉農資金40.5萬元私自侵占,全部用于個人消費。
縣紀委監委根據余某某交代的問題,隨即成立工作組展開調查,在余某某的積極配合下,事情真相很快水落石出。最終,余某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因工作不深不實、跟蹤問效不力,縣文化和旅游局兩位相關負責人也分別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和政務記過處分。
“這些天來,我一聽到小廣播里播報的違紀違法案例、清廉故事,再看看就發生在身邊的一些案例,回想起我做的事情,我就非常不安。我是小組長又是黨員,當時大家都信任我,讓我兼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長,我真的是辜負了鄉親們,也對不起組織。”余某某談道他選擇主動交代問題,緣起于縣紀委監委開辦的“清廉廣播”欄目,小小廣播喚醒了一名黨員的良知和黨性,最終他放下包袱,選擇相信組織,主動交代問題。
促使余某某主動如實交代自己的問題,離不開貢山縣堅持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形成的強大震懾和警示教育作用。近年以來,貢山縣通過組織開展“送廉下鄉”宣講活動、制作“清廉廣播”欄目、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備、案情通報警示教育大會等多種形式,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相信組織、依靠組織。(孟繼歐 || 責任編輯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