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政策動態管理要實施到位,掌握群眾的家庭情況,因病因災致貧致困的農戶要及時納入。”
“單據審核、簽批要嚴格,村務、財務公開要及時、詳細,要讓群眾清楚村里做了什么事情,用了多少錢。”
……
日前,劍川縣甸南鎮龍門村聘請的陽光監督員在參加村務決策、報銷單據審核后直言不諱地提出意見。
為充實監督力量,優化監督模式,去年以來,龍門村以清廉村居建設為抓手,在打好“紅色教育牌”“農業科技牌”“全國文明村榮譽牌”三張牌的基礎上,率先在全縣探索建立村級陽光監督員工作制度,從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敢于較真碰硬的退休干部、退伍軍人、鄉村教師、鄉賢能人中選聘6名陽光監督員作為群眾監督力量,重點圍繞小微權力規范運行、村務決策、“三資”管理、“三務”公開、工程項目建設、惠農政策措施落實及村干部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監督,嚴防基層“微腐敗”。
“村級決策是否民主、執行過程是否合規,村干部是否濫用權力……村里的大事小事,陽光監督員都會參與監督,讓村級小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有效降低村干部優親厚友、濫用權力的風險。”甸南鎮紀委負責人說道。
在強化村級監督制約的同時,突出縣級統籌指導作用,由縣紀委監委與鄉鎮紀委一同制定工作辦法,規范村級陽光監督員履職、監督、管理,切實保障村級陽光監督員機制發揮作用,形成上下聯動、覆蓋鄉村的基層監督網,實現村級事務管理全村參與、小微權力全員監督的大格局。
此外,該縣狠抓村務監督委員會能力素質提升工程,集中開展業務培訓,提升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能力。通過設立村務監督公示欄、印制《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手冊》等形式,進一步明確村務監督委員會常態化監督工作任務,梳理村級財務審批、工程項目建設、惠民政策落實等方面的監督重點清單,持續強化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村級“三資”管理使用的日常監督和對村“兩委”的貼身監督,實現了93個村(社區)小微權力10個大項29個小項基層權力清單監督全覆蓋,打通基層監督“最后一公里”,推動全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陽光化。(張潤蓮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