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王廷建(左二)在南屏鎮南島河村石斛種植基地向種植戶核查相關問題線索。旺珍 攝
“這很可能又是一起‘以借為名’的受賄案,被審查調查人企圖給受賄行為披上借貸的外衣來逃避審查調查。我們作為辦案人員,一定要有敏銳的洞察力,才能捕捉到其中的‘奧秘’……”5月9日一大早,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王廷建受命查處一起黨員領導干部受賄案,他一邊分析案情,一邊鼓勵同事們。
自2018年從云南省思茅區人民檢察院轉隸到區紀委監委,王廷建主持查辦了一起又一起疑難復雜案件。在思茅區紀委監委,他既是分管辦案工作的領導,又是專啃硬骨頭的辦案能手,也是打開案件突破口的首席談話員,在他的帶領下,思茅區紀委監委把一起又一起難案辦成了鐵案。2022年9月,王廷建被評為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工作者。
縝密分析,從查處“以借為名”的索賄案揭開醫療系統腐敗窩案的蓋子
2020年6月,王廷建被上級機關抽調查辦普洱市人民醫院原院長楊某俊涉嫌受賄案。由于行受賄雙方事先已經訂立攻守同盟,在利益輸送問題上,雙方均聲稱是“借款”,并且有“借條”為證。
究竟是借款,還是“以借為名”索賄?專案組成員之間產生了分歧。對此,王廷建反復分析案件材料,憑借扎實的紀法功底和多年的辦案經驗果斷提出:“楊某俊多次‘借款’并且數額巨大,但通過其家庭賬戶可以看出,其借款的那段時間并不缺錢,而且向其提供‘借款’的都是普洱市人民醫院的藥品或者醫療器械供應商,這些所謂的‘借款’很可能就是受賄款。”
王廷建帶領專案組認真梳理與楊某俊有“借款”往來的供應商的經營信息,發現醫療器械經銷商陳某虎向普洱市人民醫院銷售的直線加速器進口價是1500萬元,但醫院進價卻是3520萬元,遠遠高于同期市場價格。專案組立即向該醫院相關知情人了解情況,得知當時討論購買該直線加速器事宜時,醫院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曾明確提出反對意見,但楊某俊卻執意購買。
專案組隨即找到陳某虎,向其闡明寬嚴相濟的紀法政策以及作偽證的法律后果,促使其如實交代其為了銷售直線加速器而通過“借款”方式向楊某俊行賄的事實。楊某俊涉嫌受賄案至此取得重大突破。專案組一鼓作氣、順藤摸瓜,最終查清了楊某俊以借為名索賄1600余萬元的事實。
緊接著,王廷建帶領專案組從楊某俊受賄案中深挖線索、擴大戰果,揭開了普洱市人民醫院腐敗窩案的蓋子,先后查處了該醫院7名公職人員受賄和13名供貨商行賄問題。
在案件查辦的強大震懾下,普洱市醫療系統上百名公職人員主動向組織講清問題,上繳違紀違法所得共計5000余萬元。與此同時,專案組將案件查辦過程中發現的86條問題線索移送至云南省各州市,推動全省開展醫療系統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
另辟蹊徑,查處全區首例涉嫌多項職務犯罪的“零口供”案
2021年,思茅區委第二巡察組發現區交通運輸局違規成立康通公司大肆承攬區交通局工程并進行轉包謀取利益的問題線索,直指時任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潘某某。王廷建帶隊辦理該案。
得知紀檢監察機關正在調查自己,潘某某四處打聽案件消息,并與相關涉案人進行串供,企圖掩蓋違紀違法行為。
“既然相關涉案人不肯交代案件事實,那么咱們可以從康通公司的財務入手,看看能不能找到潘某某違紀違法的相關證據……”王廷建另辟蹊徑,制定了“避其鋒芒、迂回包抄”的核查思路。
但是,有辦案人員提出了疑問:“康通公司是一家私營企業,應該不是我們的監督對象吧?”
“雖然康通公司在工商部門注冊為私營企業,但其注冊資金為區交通局撥付,而且其日常管理是由交通局下屬事業單位思茅區農村公路管理段副段長彭某某兼任法人代表和董事長,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康通公司應定性為國有企業。”王廷建說,“區交通局直接將重要工程發包給康通公司,并安排職工到康通公司報銷巨額費用,該公司極有可能就是區交通局的‘小金庫’‘后花園’。”
專案組立即查閱康通公司的賬目,王廷建很快發現了異常:“區交通局支付給康通公司的某道路維護項目工程款,是合同價的四倍多,其依據是什么?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緊接著,思茅區紀委監委牽頭協調財政、審計等部門成立財務審查組,聚焦串通投標、違規轉包項目、隨意增加工程款、違規拆借資金等關鍵問題,對康通公司的財務往來進行全面梳理排查。排查發現,彭某某違規將公司270萬元資金出借給工程老板劉某某。專案組以此為切入點,查清了彭某某受潘某某指使將公司資金挪用給劉某某使用的違紀違法事實,同時還獲取了潘某某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上述二人騙取抗震救災款的相關證據。
彭某某和劉某某歸案后,潘某某意識到自己苦心經營的利益堡壘很可能會崩塌,便先后兩次到區紀委監委上演假投案、真試探的戲碼。潘某某打著“投案”的名義,大談自己的功績苦勞,卻對違紀違法問題輕描淡寫,企圖蒙混過關。
在此期間,專案組外查工作也取得重大進展,拿到了潘某某利用經手的工程項目大肆斂財的充分證據,思茅區紀委監委隨即對潘某某采取留置措施。但是,被留置后的潘某某依然拒不交代關鍵違紀違法問題,妄想“扛過”留置期便能全身而退。
“讓心存僥幸者丟掉幻想,讓違紀違法者付出代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即使沒有被調查人陳述或者供述,只要證據符合法定標準,也可以認定案件事實。”王廷建回憶說,為了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他帶著專案組下基層、走工地、看項目,聘請專業機構鑒定潘某某經手的相關工程,經過近六個月的鏖戰,終于取得了潘某某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挪用特定款物的扎實證據。該案也成為監察體制改革后思茅區首例“零口供”移送司法機關案件,最終潘某某因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實驗推演,嚴肅問責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職瀆職問題
2021年8月1日晚,思茅區生活垃圾處理場發生5人死亡1人受傷的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王廷建帶領專案組對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職瀆職問題進行調查。
通過初步了解,專案組發現該傷亡事故可能是在生活垃圾處理場違規將滲濾液偷排的過程中發生的。但是,相關單位和涉事人員為了逃避責任,授意涉事企業向專案組提供了滲濾液處理設備運轉的虛假記錄,企圖用滲濾液處理設備每天處理滲濾液的時長和數量,來說明該垃圾處理場不需要偷排滲濾液。
專案組找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多輪談話,但是收獲甚微。就在辦案人員一籌莫展時,王廷建提出:“我們可以調取一定時期內這些滲濾液處理設備的用電量,再根據滲濾液處理設備的功率,通過調查實驗,推演出使用這些電量的情況下,滲濾液處理的實際數量。”
調查實驗的結果證實,垃圾處理場實際處理的滲濾液遠低于其記錄的數量。面對這一調查實驗結果,相關人員不再掩飾、抵賴,如實交代了多年來垃圾處理場場長、副場長多次指使職工利用雨天、夜間等不易被發現的時段偷排滲濾液的事實。事發當晚,垃圾處理場職工就是按照場長、副場長的指使,在偷排滲濾液的過程中發生了傷亡事故。
最終,垃圾場原場長、原副場長等2人因涉嫌濫用職權罪等罪名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另有13名公職人員因為監督管理失職失責、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李姝 高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