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紀委監委‘推磨式’檢查中,發現公務用車和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對由風及腐、風腐同源的警惕性還不夠高,廉政風險防范意識還不夠強。”……
近日,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來到省委編辦,召開駐部紀檢監察組會同省委編辦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這是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與4家駐在單位常態化開展專題會商的一個縮影。
為進一步構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同向發力、有效銜接、一體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近年來,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將會商工作作為與駐在部門面對面交流的主要渠道,形成專題會商的工作機制,切實做深做實派駐監督。
專題會商應該“怎么商”“商什么”?對此,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制定了《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會同駐在單位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細則》,明確了專題會商的具體方式、內容和程序。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為讓專題會商取得預期效果,會前,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做好數據整理、案例分析、調查研究等基礎性工作,收集整理年度駐在單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巡視整改、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并結合日常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形成監督執紀情況的通報,在會上進行通報,直指問題、見人見事,確保專題會商的嚴肅性和實效性。
此外,在會商會上,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與駐在單位共同討論研判駐在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形勢,分析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以及信訪舉報、廉潔風險、權力尋租、黨風廉政狀況,特別是綜合分析駐在單位政治生態狀況,研究解決瓶頸問題和存在短板,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
“會商機制是我們派駐機構督促駐在部門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支持駐部紀檢監察組履行監督責任、加強駐在單位機關和直屬單位紀律檢查工作領導的有效載體。”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主要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深化履行監督職責,做好做深會商“后半篇文章”,推動“兩個責任”貫通協同,切實發揮派的優勢和駐的權威。(沐海佳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