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駐省水利廳紀檢監察組堅守“監督的再監督”職責定位,把督促落實“清廉云南”建設與主題教育相結合融合,理清單、明任務、建臺賬,采取溝通會商、專題研判、專項督導等推動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特別是“一把手”嚴于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形成了黨組牽頭主抓、派駐監督推動、職能處(室)具體落實的齊抓共管、同題共答和同頻共振格局。
“派駐紀檢監察組給我們的《工作提醒函》很及時、很有必要,我們已按要求進行動員部署、自查自糾和整改落實……”省水利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在以“小”見嚴糾“四風”“固堤行動”中,我們已對近三年來涉及差旅費、接待費、培訓費等進行了逐筆排查和再審核;我們組成專項工作組,對下屬單位專項糾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其中發現6家單位存在報銷要素不全、接待主體不對應等11個問題,督促分類分層次建立整改清單并已整改到位;對內部審計發現存在無公函接待、多報市內交通和伙食補助等問題,我們不遮掩、不回避,主動認領并嚴肅處理,共清退違規資金1.01萬元,對7名責任人進行了追責……
與此同時,駐省水利廳紀檢監察組加強聯動協同、站好“前哨”,擦亮派駐監督“探頭”,緊盯關鍵環節關鍵節點,多輪次開展明察暗訪、抽查檢查和專項檢查,重點核查是否存在違規接待、公款吃喝、濫發津補貼等隱形變異“四風”問題。在4輪次抽查檢查中,共發現問題19個,提出工作意見建議25條。對收到的問題線索優先處置、嚴查快處,責令清退違規資金1420元,給予談話提醒2人、批評教育3人、責令檢查4人。
“清廉云南”建設的行動啟動以來,駐省水利廳紀檢監察組及時督促對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聚焦行動方案明確的目標任務、工作內容及措施辦法等,主動作為。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組建工作專班,深入學習領會、開展分析謀劃、提出落實措施,既堅持對標對表,又結合水利行業和工程建設管理實際,相繼印發實施方案并持續推進落實。
“我們將以政治監督為統領,突出‘清廉云南’建設重點任務,發揮好派駐監督近距離、全天候特點,發揚釘釘子精神,著力抓好并督促‘清廉云南’建設在全省水利系統落地落細落實,不斷深化拓展全省水利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清廉之治新成效。”駐省水利廳紀檢監察組主要負責人表示。(李春明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