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針對加強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黨內法規制定力度之大、出臺數量之多、制度權威之高、治理效能之好都前所未有,黨的制度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圖為觀眾參觀“奮進新時代”主題成就展“全面從嚴治黨 保持黨的生機活力”展區。本報記者 趙林 攝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2021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宣布,我們黨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是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為保證全黨團結統一、行動一致,為黨統攬“四個偉大”提供了堅強有力制度保障。2023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指出,“全面從嚴治黨體系應是一個內涵豐富、功能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動態系統。健全這個體系,需要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更加突出黨的各方面建設有機銜接、聯動集成、協同協調,更加突出體制機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規制度的科學有效,更加突出運用治理的理念、系統的觀念、辯證的思維管黨治黨建設黨。”《習近平關于依規治黨論述摘編》生動記錄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取得的重大成果,系統體現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積累的新的重要經驗,為推進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深化依規治黨,充分彰顯依規治黨的強大政治保障功能,提供了根本遵循。
準確把握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大原則,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
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我們這么大一個政黨,靠什么來管好自己的隊伍?靠什么來戰勝風險挑戰?除了正確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外,必須靠嚴明規矩和紀律。我們黨歷來重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注重運用黨內法規管黨治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進入新時代,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歷史使命、贏得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勝利、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高度,創造性提出堅持依規治黨,全方位、立體式推進建章立制工作。
面對“四大考驗”“四種危險”的長期嚴峻挑戰,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要把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解決好,要有效化解黨面臨的重大挑戰和危險,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完善規范、健全制度,扎緊制度的籠子。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這是黨的十八大以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黨內法規,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也從制定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開局破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準確把握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大原則,不斷加大體系構建頂層設計力度,引領新時代依規治黨不斷開辟新境界。
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確保全黨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黨的執政地位更加鞏固。堅持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健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這是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最寶貴的經驗。堅持黨的領導,最根本的是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兩個維護”是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黨中央著力強化“兩個維護”制度保障,制定出臺《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等,完善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健全黨中央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以一系列重要制度性安排保證全黨自覺向黨中央看齊,以黨內法規制度的剛性,維護黨中央定于一尊、一錘定音的權威。
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更好發揮黨章對推進黨的事業、加強黨的建設的根本規范和指導作用。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總章程,是總規矩。黨的制度是從黨章開始的,黨章是一切黨內法規制度的源頭。黨的十八大后,習近平總書記公開發表的第一篇署名文章就是《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黨堅持與時俱進完善黨章,及時把黨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重要成果寫入黨章;堅持以黨章為根本依據建章立制,不斷把黨章各方面要求具體化;堅持學習貫徹黨章,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自覺用黨章規范自己的言行、按黨章要求規規矩矩辦事。
堅持民主集中制,把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和維護黨的集中統一有機結合起來。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制度,是激發黨的創造活力、保持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黨不斷健全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黨內制度體系,完善和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各項制度,既充分發揚民主,又善于集中統一,不斷把民主集中制的優勢變成我們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制度優勢、工作優勢。
堅持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我們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黨是領導一切的,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這就決定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必然要涵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個方面。2013年11月,黨中央印發《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這在我們黨的歷史上是第一次。2016年12月,黨中央召開黨的歷史上第一次全國黨內法規工作會議,出臺《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確定了黨內法規制度體系“1+4”基本框架。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了“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目標任務。2018年2月,黨中央印發《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第二個五年規劃(2018-2022年)》,進一步明確黨內法規體系建設的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
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一批標志性、關鍵性、基礎性法規制度相繼出臺,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以制度建設不斷鞏固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成果,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充分彰顯了依規治黨的強大政治保障功能。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也積累了新的重要經驗,形成了寶貴的理論成果。2021年12月,第二次全國黨內法規工作會議用“十個堅持”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規治黨的重要論述進行了集中概括。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規治黨的重要論述,全面闡述了堅持依規治黨、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基本問題,深化了對黨的建設和黨長期執政的規律性認識,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議前夕,習近平總書記就進一步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增強依規治黨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繼續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發揮好黨內法規在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保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重大作用。
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貫徹執行,確保各項法規制度落地生根
依規治黨,首先是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行起來。這就要求不僅要有內容完善、針對性強的法規制度,而且要有堅持原則、不打折扣的執紀過程。隨著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不斷發展完善,我們總體上實現了有規可依,但是,現有黨內法規還不能很好滿足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制度空白與制度過剩現象并存,存在一些結構性問題;同時,有規不依、落實不力的問題依然存在。只有緊緊扭住提高質量這個關鍵,牢牢抓住制度執行這個根本,才能切實防止制度規定流于形式,確保各項法規制度落地生根。
一方面,扭住提高質量這個關鍵,確保每項法規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長期以來,我們制定的不少制度規定流于形式,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制度本身不科學,脫離實際、沒有可行性,有的規定過于原則、操作性不強,有的只有要求沒有問責、剛性約束力不夠,還有的規定交叉重復甚至文件打架。這就要求堅持系統思維、辯證思維、底線思維,體現指導性、針對性、操作性。
要既堅持解決問題又堅持簡便易行,本著于法周延、于事簡便的原則,化繁為簡、突出重點、針對時弊,采取務實管用的措施切中問題要害,使廣大黨員、干部一目了然;既堅持目標導向又堅持立足實際,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掌握制度建設的周期性規律,制定嚴格的舉措和要求,同時也要實事求是,不搞層層加碼,力求把落實黨中央要求、滿足實踐需要、符合基層期盼統一起來;既堅持創新發展又堅持有機銜接,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空白缺位的抓緊建立,不全面的盡快完善,成熟經驗及時推廣,同時把制度規范體系凸顯出來,形成整體效應。
另一方面,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防止“破窗效應”。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好的法規制度如果不落實,只是寫在紙上、貼在墻上、編在手冊里,就會成為“稻草人”、“紙老虎”,不僅不能產生應有作用,反而會損害法規制度的公信力。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實,九分氣力要花在這上面。多年來的實踐告訴我們,貫徹執行法規制度沒有絕招,關鍵在真抓,靠的是嚴管。黨中央不斷完善全覆蓋的制度執行監督機制,用監督傳遞壓力,用壓力推動落實,將黨內法規執行情況納入各級黨委巡視巡察內容,對重要黨內法規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違規違紀、破壞法規制度踩“紅線”、越“底線”、闖“雷區”的,堅決嚴肅查處。堅持把制度執行情況納入考核內容,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出臺《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逐一明確規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機關、黨的基層組織、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等各級各類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執規責任,推動干部嚴格按照制度履職盡責、善于運用制度謀事干事。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黨中央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制定、修訂《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明確規定對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11種情形應當予以問責,以有效問責強化制度執行。這些重大舉措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有力地破解了黨內法規“執行難”問題,形成了法規制度執行強大推動力。
堅持系統觀念,推動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制度優勢是一個政黨、一個國家的最大優勢。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統籌兼顧、把握重點、整體謀劃依規治黨重大問題,不斷推動黨內法規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黨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治理效能。
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黨中央堅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實踐,在著力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的同時,抓住整改落實和建章立制兩個關鍵,相繼出臺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公務用車改革等一系列制度,不斷扎緊制度籠子。總結教育實踐活動的成功實踐,2014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明確提出了“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要求,強調二者一柔一剛,要同向發力、同時發力。黨中央堅持既解決思想問題,不斷擰緊“總開關”,堅定理想信念這個“主心骨”,又解決制度問題,上緊制度規矩發條,筑牢紀律規矩這個“頂梁柱”,不斷使加強制度治黨的過程成為加強思想建黨的過程、加強思想建黨的過程成為加強制度治黨的過程,取得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也成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經驗。
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納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形成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制度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黨中央堅持依法治國和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協調,堅持憲法修改和黨章修改相協調,推進黨的領導入法入規,實現黨管黨治黨和治國理政相貫通。依規治黨深入黨心,依法治國才能深入民心。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在我們國家,法律是對全體公民的要求,黨內法規制度是對全體黨員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嚴格。針對紀法不分,把公民不能違反的法律底線作為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底線,以及由此帶來的“違紀只是小節、違法才去處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等問題,黨中央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了紀法分開,這也成為十八大以來制度創新的又一成果。同時,貫通執紀執法,強化綜合效能,確保各項法規制度落地生根。
堅持抓“關鍵少數”和管“絕大多數”相統一。執行制度最終靠人,只有“關鍵少數”特別是高級干部和各級主要領導干部遵規學規守規用規,依規治黨才更有震懾力和說服力。在制定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伊始,習近平總書記就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說到的就要做到,承諾的就要兌現,中央政治局同志從我本人做起”。八項規定一子落地,作風建設滿盤皆活,八項規定成了改變政治生態和社會面貌的標志性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領,制定的各項黨內法規都對中央領導同志提出更高標準,要求中央領導同志為全黨同志立標桿、作表率,產生了強大號召力。同時,在全黨開展法規制度宣傳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制度意識、紀律意識,在全黨形成了遵規學規守規用規的良好氛圍和強大勢場。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依規治黨就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黨的二十大提出要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只有把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規治黨的重要論述同全面學習、全面把握、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起來,才能更好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形成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機制,不斷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堅強政治保證。(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郭如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