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表(1490—1573年),字獻忠,號草池,明代云南澄江府新興州北城(今玉溪市紅塔區北城)人。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進士。歷任四川漢安縣知縣、四川云陽縣知縣、浙江道監察御史等職。47歲時,他因“忠直見忤”被貶,49歲回鄉。陳表學識淵博,人品高尚,為官清廉,造福百姓,在許多方面值得后人緬懷和學習。特別是他不畏權勢、嚴懲貪官,被百姓稱為“鐵面御史”的事跡,更為后人所敬仰。他也是玉溪興辦官學的第一人,被奉為“玉溪賢人”。
少年讀書 品學兼優
陳表幼承家訓,刻苦勤學,志向遠大,明朝弘治十七年(1504年),15歲的陳表去晉寧盤龍寺讀書,因成績優異,獲一等食廩餼待遇。第一次會試落第后,為解決生計,便到四川南溪縣任教諭。南溪從教6年間,陳表兢兢業業,關愛學生,深受學生與當地賢達的尊崇,譽其“講文學必根道學,做經師不愧人師”。嘉靖二年(1523年),陳表由南溪北上參加會試,考中進士,時年34歲,同年,授四川漢安縣知縣,他是玉溪有史以來的第一位進士,對玉溪的發展有“肇啟人文”的促進作用。
忠直見忤 剛正不阿
嘉靖四年(1525年),陳表父親過世,他回家奔喪,不久母親也病故。守喪除服后又赴四川,改任云陽縣知縣。陳表不僅學識淵博,道德高尚,而且為官清廉,直言敢為。在任知縣期間,不尚繁苛,興利除弊,由于政績突出,深得民心,嘉靖十一年(1532年),陳表升任浙江道監察御史。
嘉靖十二年(1533年),陳表調任欽差大臣,“持節”巡按直隸、淮陽(今河南鄭州,這里泛指河南)等地政務,陳表所到一地皆秉公辦事,不徇私情,激濁揚清,不畏權勢,敢于懲治貪官,解救患難百姓。當時的淮安(今河南沁陽市)太守是夏言(武英殿大學士、首輔執政)的侄子,他以夏言作靠山,有恃無恐地搜刮民脂民膏,貪贓枉法,沒有人敢過問。之前來的巡按明知夏言貪婪暴虐,但懾于他的權勢,都不敢過問。陳表來到淮安,有人勸他少管閑事,以免和夏言結怨。他說:“吾今代天巡狩,詎可容私。非種不除,如其生靈涂炭何。吾職寧休,民害必除。”無疑表露了他疾惡如仇的性格,一時廣為傳頌,被稱為“鐵面御史”。
欽差巡按期間,陳表善于發現人才,為國“拔擢英才”,雷厲風行懲治淮安太守,直接冒犯夏言,當然為夏言所不容。所以他僅在任一年就以“忠直見忤”而被削職,時年46歲。代天巡狩,是陳表仕途的頂峰,也是其官宦生涯的終點。
創辦官學 興修水利
陳表被罷官后,于嘉靖十七年(1538年)回到玉溪,為家鄉做了兩件大事:第一件是嘉靖二十年(1541年),陳表創辦“草池書院”,邀請其學生呂淮和他一起講學,為家鄉培養人才。回到新興州(玉溪)前,新興州(玉溪)雖建有文廟,但并未設置州學,學生考試極為不便。為振興新興(玉溪)教育,培養人才,知州楊杰已多次上疏朝廷,申請官辦州學,但一直未獲朝廷批準。嘉靖末年,已年過七旬的陳表聯合家鄉父老,再次上疏呈請設立州學。鑒于陳表的身份和名望,禮部只得呈文奏明皇帝:“州人陳表,成進士,官御史。風氣已開,文教日興,人才漸出。黌序應設。”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呈請獲批,結束了新興(玉溪)沒有官學的歷史。第二件是興修水利,澤及子孫。當時玉溪壩子東部干旱嚴重,常常顆粒無收。陳表親自查看地形,捐出資金,組織農民在靈照山下鑿涵洞,引來撒喇河水,使千余畝農田得到灌溉。他倡導修建的撒喇渫,歷經500多年,至今,靈秀人民仍然在使用。
陳表于萬歷元年(1573年)去世,享年84歲。因他生前興學、治水有功,還有著“剛介不撓、秉公才高”、常懷故土、心懸民苦、為民謀利的高尚情操。知州張子京等人上疏朝廷,為他在新興州建立鄉賢祠(陳表祠),以供后人緬懷。(丁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