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瀘水市紀委監委印發《關于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清單式監督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探索性實踐村務監督新模式,實行清單化管理,推動村務監督委員會有效發揮監督作用,打通監督“最后一公里”。
《方案》明確,自今年起村務監督實行清單化管理,由各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領銜負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工作例會,向村務監督委員會派發當月任務清單,聽取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上月派單任務完成情況,總結交流工作做法,分析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方案》附列《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目錄》,根據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職能職責,列出村務決策、村務公開、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資產資源管理、村干部廉潔自律六個方面重點監督任務,細化分解為40條具體清單,逐條對應提出監督要點、監督方式、監督要求。
《方案》要求,各鄉(鎮)、街道紀(工)委每月設置的派單任務既要對照《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目錄》,也要堅持因村而異、因村施策、因村定單,具體細化每月監督清單事項內容,形成“一月一單”“一村一單”。同時,完善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監督任務變化,定期對清單內容進行調整完善,便于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照單監督。
此外,為強化對“派單監督”事項的跟蹤督導指導,建立市鄉兩級指導督導機制。市級明確每名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聯系一至兩個鄉鎮(街道),每季度至少參加1次聯系鄉(鎮)、街道紀(工)委組織召開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工作例會,及時掌握有關工作情況;每季度至少實地抽查聯系鄉鎮(街道)2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情況;對在督導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問題,要對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進行約談和通報。
各鄉(鎮)、街道紀(工)委除負責派單外,每月還要至少實地抽查2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對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要求幫助解決的一般性問題,要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對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把握不準或與村(社區)“兩委”意見分歧較大、無法自我協調的問題,要及時幫助解決。
“下一步,市紀委監委將強化督導檢查,通過日常監督、聽取匯報、明察暗訪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對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照單監督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不斷完善制度機制,進一步釋放村務監督效能,規范村級小微權力運行,提升鄉村治理水平。”該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楊建麗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