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決定聘任和志光、張艷等十一名同志為縣紀檢監察陽光監督員,希望以上同志履職盡責,為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貢獻應有的力量……”近日,維西縣紀委監委舉行縣紀檢監察陽光監督員聘任儀式,11名來自不同工作領域具有不同身份的人員接過聘任書,構成了“陽光監督”這道亮麗的風景線。
“作為來自檢察機關的代表,在業務協作上與紀檢監察機關有著緊密的聯系,這也使得我們與紀檢監察干部的接觸比較多,提出意見建議的條件也更為充分……”縣檢察院政治部負責人表示。
“村務監督既是我的本職工作,也為我履行陽光監督員職責提供了學習基礎……”來自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基層代表談感言。
為發揮陽光監督員隊伍外部監督的作用,縣紀委監委在選聘人員上下功夫。重點從對紀檢監察工作較為熟悉、與紀檢監察干部接觸較多的單位和基層人員中選聘。經過所屬單位推薦、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初審把關、縣紀委監委干部監督室審核名單、縣紀委常委會通過等環節,對來自司法機關、新聞媒體、基層組織等領域的11名陽光監督員發出聘任書。
在監督保障機制建設上,通過建立聯系機制、提供監督平臺、評選“優秀”等方式,規定每年召開一次縣級陽光監督員工作座談會,不定期邀請陽光監督員參與調研活動、日常監督檢查、業務培訓、列席會議,發現問題可直接向縣紀委監委干部監督室反映,確保“陽光監督”實至名歸。
探索建立專責監督、內部監督、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機制,讓紀檢監察干部接受最嚴格的約束和監督,是回答好“誰來監督紀委”這個重大課題的必修課。該縣紀委監委依托黨支部規范化建設,把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貫穿于組織、隊伍建設全過程,采取“支部主題黨日+”形式開展黨性教育、警示教育、業務培訓等活動,樹立起執紀必先守紀,嚴防“燈下黑”的正確導向。在健全完善執紀執法權力運行內控機制的基礎上,不斷拓展外部監督渠道,把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做實、做細。
“‘陽光監督’既是對紀檢監察干部近距離、可視化的監督,也是確保紀檢監察干部忠誠干凈擔當的‘防腐劑’,我們要以開門迎客的姿態歡迎監督、支持監督,切實發揮陽光監督的成效。”維西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陳宏 || 責任編輯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