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城鄉居民一般診查診療費個人支付標準為0.5元,但是鎮衛生院的臺賬顯示收取了1元,比相關文件執行標準高出了0.5元。”不久前,怒江州委第五巡察組在提級巡察瀘水市大興地鎮黨委時,在鎮衛生院發現了這個問題。
“涉及群眾利益的事,哪怕是一分錢都不是小事,更何況診療費關系到千家萬戶,這件事必須搞清楚。”于是,該巡察組組長當即安排專人核實相關情況,同時聯系市醫療保障局進一步查找問題根源。
根據云南省財政廳等四部門2014年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按一般診查、簡單診療、復雜診療分三個收費檔次,分別為6元、7元、9元,對應的個人自付為0.5元、1元、2.5元。大興地鎮衛生院于2021年9月1日開始使用智醫助理系統結算門診費。
“截至目前,大興地鎮衛生院三項門診就診人數達14068人次,保守估計一般診查人次占一半,每次多收0.5元就意味著就診參保群眾自付部分增加了3500多元。”該巡察組組長召集組員對相關數據進行了分析。
同時,瀘水市醫療保障局在接到巡察組的問題反饋后,及時調取了大興地鎮衛生院的門診結算數據。經排查,發現該衛生院在上傳醫保編碼時誤將一般診療費6元的編碼弄成了7元的編碼,導致個人自付部分增加了0.5元。
查清問題后,巡察組要求市醫療保障局督促大興地鎮衛生院立行立改。目前,該衛生院現已重新上傳了正確的編碼,通過測試后結算數據也已恢復正常。同時,該衛生院認真核對就診名冊后,梳理出2021年9月份啟用系統以來一般診查為7999人次,多收費用3999.5元,巡察組要求鎮衛生院盡快將多收的一般診療費如數退還給群眾。
巡察期間,巡察組還督促市醫保部門舉一反三,對全市范圍內的10個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了專項排查和整治,發現除了大興地鎮衛生院以外,秤桿鄉衛生院也出現了類似情況,其他衛生院和街道衛生服務中心收費無誤。直至巡察組撤出,大興地鎮衛生院已完成258人次的清退任務,秤桿鄉衛生院排查出不合規收費2444人次并啟動清退程序。
“巡察的任務和目的就是要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五毛錢看似不多,但涉及人數多了也就不是小數目,更何況涉及的是群眾的利益,我們就是要通過‘雞毛蒜皮’的小事來解決關乎民心的大事。”該巡察組組長表示。(怒江州委第五巡察組 劉艷蘭 || 責任編輯 宋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