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長,我在查閱這家單位的公務用車加油記錄時,發現今年9月7日一輛公車在同一地點連續加了兩次油,且兩次加油時間僅間隔25秒。”近日,威信縣委第三巡察組對某縣直單位開展巡察時,巡察組干部小張說道。
“當時公務出行帶隊的人是誰?你問了具體情況嗎?”組長問道。
“帶隊的是辦公室主任馬某。他給我的解釋是,當時他們要到多個鄉鎮下鄉,因害怕行駛途中油不夠,便讓駕駛員再加了一次油。其他乘車人員也是類似的回答。”小張回到道。
“第一次加了多少升油?”
“65升。”
“從縣城到最遠的鄉鎮最多一個半小時就能到達,即使連續跑多個鄉鎮,65升油也是足夠的,哪里還需要加第二次油。”巡察組組長思考著說道:“這其中恐怕藏著貓膩。”
“小張、小李,你們到加油站和相關鄉鎮去走訪核實情況。小吳,你查閱一下9月7日的下鄉差旅費報銷憑證,特別要注意名單上的人去了哪些鄉鎮、使用了什么交通工具。”
隨即,大家按照組長的分工兵分兩路,進一步核實相關情況。
“我們加油站9月份的時候沒出現過一輛車幾乎同一時間連續加兩次油的情況,如果我們提供的加油記錄是這樣顯示的話,那肯定是客戶提的要求。”加油站工作人員一邊通過電腦查看后臺記錄,一邊肯定地說道。
通過連日走訪調查,巡察組還發現,該單位當天下鄉的是兩輛車7個人,其中1人還非本單位人員。
在鐵一般的事實面前,馬某不得不坦白。原來,因為當天下鄉的人很多,除了單位的公車之外無法再安排其他車輛,因此馬某就讓自己的朋友李某開私車去,商定給他的私車加油當做車費。
“我想著都是為了工作,讓朋友開私車去只需要支付一點加油費和幾十元的出差費,相比租車反而還為單位節省了開支,沒想到卻是自作聰明。”馬某一臉悔恨地說道。
巡察組隨后將該問題線索移交縣紀委監委,并要求該單位立行立改,查補財務管理制度漏洞,召開專題警示教育會和民主生活會深刻反省。同時,該巡察組在后續巡察其他單位時也重點關注公務用車使用和差旅費報銷問題。截至目前,發現并移送問題線索2條,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人,約談提醒1人。(威信縣紀委監委 周凌峰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