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同學你好,我們是縣委第三巡察組的工作人員,2020年你在縣紅十字會申報過一筆圓夢大學博愛助學金,這筆錢你是否領到,領到了多少?”近日,華坪縣委第三巡察組在巡察縣紅十字會時,查閱了該單位發放的圓夢大學博愛助學金花名冊,并抽取助學對象開展電話溝通核實。
“我考取大學時家中比較困難,的確向縣紅十字會提出過助學申請,但是否領到補助我不是很清楚,等我向父母了解一下情況再回復你們。”吳同學回答道。
次日,巡察組接到了他的回電,“我問了我母親,她說并未領到縣紅十字會給予的助學金。”
在圓夢大學博愛助學金發放發名冊上,領取人簽字欄是吳同學的名字,但她本人卻不清楚是否領取過這一筆錢,而且她母親也不知道,是當時有人冒領了?還是存在侵占困難群眾補助的情況?帶著疑問,巡察組工作人員與縣紅十字會的主要負責人開展了溝通談話,“請問你單位的助學金通常采用什么方式發放?如何確保發放到位?”
“助學金大部分都是現金發放,有些是入戶發放,有些是通知來辦公室領取。我們發放的時候有2名工作人員同時在場。若本人無法到場,可以由直系親屬來代領,工作人員要核實代領人及補助對象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并將身份證復印件附在領條上留存裝檔。”縣紅十字會的主要負責人答道。
“我們在翻閱圓夢大學博愛助學金發放情況時,發現吳同學的領條后面沒有附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她本人和母親表示沒有領到這一筆錢,這一筆錢到底發放到位了沒有?請你們盡快核實清楚。”巡察組將問題反饋給縣紅十字會。
經過縣紅十字會和巡察組的一再確認,終于弄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當時是吳某的父親來代領的助學金,并且在他簽字時未注明代領以及與代領人的關系。同時,由于工作人員的疏忽,也沒有將身份證復印件等檔案資料收齊歸檔。
“助學金不僅是經濟上的幫助,更是對學子們的一種激勵。吳某本人不清楚是否領到助學金,可見你們對資金發放的宣傳教育引導工作是做得不到位的。并且,你們發放后資料不及時歸檔整理,工作有不細致的地方,請立即整改。”隨后,巡察組工作人員對縣紅十字會干部開展了提醒談話,并提出現金發放補助金存在廉政風險,應采取收集銀行卡號由第三方進行發放,針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做細現金發放工作等工作建議。
一直以來,縣委巡察組始終堅持把發現和推動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作為巡察工作的生命線和落腳點,緊緊圍繞被巡察單位的職能職責,下沉一線,推動被巡察單位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搭好黨和群眾的“連心橋”。(華坪縣紀委監委 周蓉 谷福迪 || 責任編輯 宋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