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副縣長,這是縣委第三輪巡察反饋問題清單,請你督促好你所分管聯系的縣教育體育局黨工委等4個黨組織抓好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日前,南華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將縣委第三輪巡察發(fā)現問題分別制作成問題清單,以領導小組文件的形式向縣委、縣政府分管聯系領導進行了反饋。
巡察效果的好壞,一方面在于巡察組發(fā)現問題是否精準,另一方面在于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責任落實是否到位。為此,該縣做深做實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除了壓實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組織部門的日常監(jiān)督責任外,也注重壓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
針對前幾輪巡察反饋問題整改過程中暴露出來的部分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責任壓得不實、整改浮在面上、反饋問題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分析不透徹、同類問題改了又犯等問題,該縣積極探索壓實被巡察黨組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體制機制,建立了向縣委、縣政府分管聯系領導,縣級部門、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四級反饋交辦督辦機制,落實“四重”責任,進一步壓實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問題整改責任。
同時,該縣將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情況作為年度黨建目標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黨建述職評議等考核的重要內容,形成了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縣委、縣政府領導督促,紀檢監(jiān)察、組織、宣傳等部門監(jiān)督,被巡察黨組織抓整改落實的齊抓共管良好局面,做深做實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通過‘四重’交辦督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責任進一步壓實,整改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進一步增強。”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表示,南華縣將持續(xù)壓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責任,對不落實整改責任,整改積極性、主動性不強,整改流于形式、實效不強的黨組織,將進行嚴肅追責問責。(陸兵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