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1年4月9日至5月25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大理州委進行了巡視“回頭看”。2021年7月19日,省委巡視組向大理州委反饋了巡視“回頭看”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回頭看”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落實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研究部署。大理州委高度重視,成立了由州委書記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整改任務交辦會、整改工作推進會議,統籌安排部署巡視整改工作。召開州委常委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原因,主動認領任務,帶頭抓好整改。
(二)明確整改任務,壓實整改責任。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定91條整改措施,逐條逐項明確責任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對賬銷號整改。針對巡視反饋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統籌安排3個專項整治、 6個專項監督檢查、5 個建章立制重點整改任務。
(三)強化督促檢查,穩步推進整改。定期收集匯總分析通報整改進展情況,開展實地督查,強化跟蹤問效。組織開展對 2017 年以來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和省委巡視“回頭看”指出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顯問題的專項監督檢查,明確提出處理意見。
(四)強化成果轉化,確保整改實效。把“當下改”和“長久立”結合起來,既突出抓好具體問題整改,又推動形成整改長效機制,著力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建立完善制度28項。把巡視指出的問題和整改情況列為九屆州委政治巡察的監督重點,進一步鞏固和拓展巡視成果。
二、巡視“回頭看”整改情況
(一)關于“落實整改責任有差距”方面。州委及時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州委巡視整改辦和 2 個專項整改組。州委巡視整改辦設在州委辦公室,統籌做好整改任務分解、方案制定、工作部署和督查落實。州委理論中心組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全州各級黨組織對標對表深入學習貫徹。一體推進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壓實各級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州委書記切實履行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直接負責 18條整改措施,多次聽取整改工作匯報,作出工作批示3次,帶頭加強調查研究,推動巡視反饋問題真改實改、全面整改。其他州委常委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分別擔任46條整改措施的責任領導,深入掛鉤聯系縣(市)和分管聯系部門,動真碰硬推進問題整改落實。
(二)關于“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方面。州委統籌謀劃巡視整改監督工作,壓實州紀委監委、州委組織部日常監督責任。組織開展對 2017年以來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專項監督檢查。建立完善巡視整改協調聯動機制、信息互通機制、問題線索移交機制,推動形成上下聯動、橫向協同的監督工作格局。建立整改監督任務清單,層層壓實監督責任。將巡視整改情況納入 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將監督責任落實情況作為州紀委監委 2021年度綜合考核內容。全面完成 2019年省委專項巡視大理州 3 個縣移交的 20件問題線索辦理。州委組織部召開 2 次部務會,專題研究部署巡視整改監督工作,制定《巡視巡察反饋涉組涉干問題整改監督檢查辦法(試行)》,跟蹤開展日常監督。建立完善州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流程,將涉組涉干問題整改情況納入黨建工作述職評議重要內容,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三)關于“巡視整改工作實效和長效機制建設有差距”方面。統籌安排整改任務,研究審定重要事項。集中整改期間,召開6次州委常委會會議、2次整改任務交辦會、1次專題民主生活會、1次整改工作推進會議。加大督促檢查、跟蹤問效力度。收集整改進展情況5次、開展實地督查2次、印發通報3期、發出工作提醒4份。持續推進整改落實,強化整改效果評估。嚴明巡視整改紀律,對敷衍應付、虛假整改等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嚴肅追責問責。加快推進上關鎮和蕩村周邊2個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加強洱海游船航線調度管理,嚴禁船舶進入或穿越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對大理市二水廠一級保護區陸域范圍設置的隔離圍檔進行全面加固,加強日常執法監管。聚焦巡視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統籌開展專項整治和監督檢查,建立完善制度機制28項。將巡視指出問題和整改情況列為九屆州委政治巡察監督重點,鞏固拓展巡視監督成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馳而不息糾治“四風”。組織開展清理規范地方公務員工資津補貼專項工作。
(四)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次全會精神不到位”方面。常態化長效化落實“第一議題”制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和對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完善州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干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大理之問”大討論活動。把巡視整改與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一體推進、一體落實、一體見效??茖W精準定位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大理現場辦公會精神,召開州第九次黨代會,明確了“兩城一區、三個走在前”發展定位和“大祥巍一體化發展”、“東部賓鶴工貿協同 ”、“南部彌南農旅結合”、“西部漾永云綠色主導”、“北部洱劍文旅引領”的發展格局。加強州委對全州經濟工作的領導。州委常委會按季度分析研判經濟形勢,召開全州縣(市)經濟工作匯報會,按月召開經濟運行調度分析會,實行重大項目領導掛鉤制度,全力以赴抓經濟發展。優化產業布局。著力打造文化旅游、現代物流、高原特色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4個“千億級”產業,著力做強綠色能源、新材料、大健康、數字經濟4個“五百億級”產業,培育提升生物醫藥、環保產業、金融服務、煙草、房地產5個“百億級”產業。全力促進投資平衡增長。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實施,報送重點融資項目 417 個。著力提升營商環境。分步研究制定 18個指標優化提升方案,積極推進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持續推動洱海保護治理“八大攻堅戰”,加快推進洱海流域轉型發展,抓實疫情防控工作,提升核酸檢測能力,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加大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整治力度。全州共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39 件,處理75人。不斷改進文風會風,出臺《大理州會風會紀“十嚴禁”》。持續營造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及時發現并糾正黨員和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推動發展過程中的作風頑疾,建立完善“干部為事業擔當,組織為干部擔當”的良性運行機制。抓實項目前期工作,提高項目成熟度,推動一批重大項目順利開工。
(五)關于“換屆基礎工作統籌不夠”方面。加大年輕干部培養力度,制定《大理州年輕干部培養“青苗工程”實施方案》,全州共掌握優秀年輕干部494名,其中副處級144名、正科級350名(含35歲以下正科89名)。加強對全州公務員職級晉升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完善職級職數管理使用原則。結合縣鄉人大、政府和縣政協換屆,大膽使用優秀年輕干部。建立完善干部選拔任用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研究制定《大理州職級公務員管理辦法(試行)》《大理州公務員職級晉升競爭擇優方式》《大理州公務員不得晉升職級和職級“能下”負面清單》,科學管理使用職級干部。加大干部帶病提拔倒查工作力度,組織開展干部政策執行情況的專項監督檢查,規范選人用人工作程序,提升干部工作規范化、科學化水平。結合州委換屆,廣泛宣傳“十嚴禁”換屆紀律要求,加強警示教育,深入談心談話,嚴格執行“凡提四必”,扎實開展換屆風氣和換屆紀律監督檢查,確保換屆工作健康有序平穩推進。
(六)關于“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農業農村工作決策部署不到位”方面。加強對鄉村振興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州、縣(市)、鄉鎮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實行雙月定期研究調度工作機制,印發《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完成州、縣(市)、鄉鎮鄉村振興機構重組掛牌,建立完善防止返貧系列工作機制,明確定點幫扶責任,選優派強鄉村振興隊伍,深入推進“干部規劃家鄉”行動,健全完善大理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指標評價體系,初步形成大理州 2021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考核指標體系。推進鄉村振興試點示范工作,啟動實施大理洱海海西國家級鄉村振興示范園創建,推進“十百千”示范工程。創新建立 《大理州防止返貧風險預警機制(試行)》《大理州防止返貧快速反應機制(試行)》、《大理州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責任追溯機制(試行)》,確保返貧致貧風險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持續加強產業、教育、醫療、金融幫扶和社會兜底保障,扎實開展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和轉移就業,著力推進“一平臺三機制”建設。加強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管理,嚴格落實外出務工獎補政策,加強返鄉回流人員就業指導服務。制定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州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通知》,推進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動。大力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持續鞏固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加快農村“廁所革命”和資金兌付工作。
(七)關于“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依然存在”方面。在全州范圍內開展新一輪信訪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專項行動,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產生。組織開展惠民富民政策落實情況的專項監督檢查,嚴防違規違紀問題發生。認真落實特崗教師社會保障待遇的政策措施。對商品有機肥采購和發放情況開展督促檢查,規范采購程序,加強質量監管,開展宣傳培訓,提高科學使用商品有機肥的意識和水平。開展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專項整治。強化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在大理市、祥云縣開展“三資”提級監督試點,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延伸。教育整頓成果鞏固提升,制定出臺“六項政法工作配套機制”,建立完善“教、學、練、戰”一體化和政法干部輪崗交流長效機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
三、下步打算
(一)持續推進整改,確保反饋問題清倉見底。對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項,進一步壓實整改責任,強化督促檢查,實行銷號管理;對基本完成整改、需要持續推進落實的事項,緊盯不放,在跟蹤督促問效上下功夫;對已經完成整改、需要長期堅持的事項,建立完善長效整改機制,持續發力,鞏固深化。
(二)強化整改監督,確保整改責任全面落實到位。強化日常監督,確保后續整改工作力度不減、尺度不松、標準不降。強化監督執紀,嚴格防范后續整改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及時查處整改責任不落實、問題不解決、成效不明顯,敷衍應付、弄虛作假、“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及時通報曝光。把巡視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巡察監督重點和各級領導班子年度綜合考核、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三)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巡視整改成果持續鞏固提升。把后續整改同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和對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大理現場辦公會、州第九次黨代會精神結合起來,以整改實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新成效。把后續整改與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省委對洱海保護治理機動巡視“回頭看”反饋問題等整改工作結合起來,建立完善常態化、長效化的巡視整改工作機制,推動大理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走出一條以綠色為底色的高質量發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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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理州委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