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村里的黨務、政務、財務等信息‘曬’出來,讓群眾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接受群眾的監督,這也是對自己負責……”施甸縣紀委監委對某村黨總支書記進行批評教育時說道。
日前,施甸縣紀委監委收到匿名舉報的問題線索,反映在自然村道路建設中,群眾湊了錢,但賬目沒有公開,村民對村道路建設項目資金不清楚,可能存在監管漏洞。核查屬實后,該縣紀委監委對某村黨總支書記蔣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要求其立行立改。
近年來,施甸縣紀檢監察機關聚焦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基層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四風”問題、農村集體“三資”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村(社區)“兩委”換屆中的拉票賄選問題等,持續深入開展治理整頓,為鄉村振興筑牢廉政根基。去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49件65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6人、談話提醒7人、批評教育5人、通報問責1人。
為確保權力照單運行,進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該縣紀委監委指導13個鄉鎮紀委厘清村級小微權力事項清單,重點圍繞村級“三重一大”事項、黨員管理、“三資”管理、工程建設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和村組干部履職中的重要小微權力事項,梳理出了村級小微權力事項6類50余項,并制定工作流程圖,讓群眾按圖辦事、干部照單履職。
要規范村級小微權力運行,監督也必須有效跟進。在做實做細村級小微權力監督工作上,該縣紀委監委深入全縣13個鄉鎮、138個村(社區)對執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齊配強基層監督力量,形成鄉鎮紀委、村務監督委員會、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1+1+N”聯動監督局面,有效推動村級事務管理的規范化、程序化、公開化。同時,要求在各村村務公開欄嚴格公開低保、危房改造、困難救助、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并設立信訪舉報箱,公布信訪舉報電話,確保村級小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鄉村干部很關鍵。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整合基層監督力量,規范小微權力運行,切實提升基層治理效能,確保惠民惠農政策在基層落地生根,以嚴實的作風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精準護航。”該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潘繼梅 || 責任編輯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