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舉報后我思想包袱很大,感謝組織及時為我澄清,壓在我心里的大石頭終于落地了。以后我將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負組織信任。”近日,龍陵縣勐柳初級中學黨支部書記、校長李某某看著手里的澄清正名函激動地說道。
今年以來,龍陵縣紀委監委積極開展“澄清正名激勵擔當作為專項行動”,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切實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黨員干部合法權益立起紀法“保護墻”,讓實干者吃下“定心丸”。截至目前,縣紀委監委共為3名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進行了澄清正名。
縣紀委監委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的原則,精準研判、集體研究,確保“應澄盡澄”。作“失實、了結”處置的初次檢舉控告,承辦部門進行綜合評估,提出是否開展澄清正名的建議后,分管領導召集承辦部門和信訪室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再次進行研判評估,形成明確意見,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呈報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審批。通過層層研判排查,確定澄清對象,確保澄清工作達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有溫度的監督,不能止于澄清。縣紀委監委堅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澄清工作始終,建立健全暖心回訪機制,體現組織澄清是非、保護干部的鮮明態度,引導澄清對象正確對待群眾監督、放下思想包袱,助力其輕裝上陣、擔當作為,切實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
縣紀委監委以開展紀檢監察干部“三訪”工作為抓手,加強對《信訪工作條例》《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等信訪舉報法律法規的宣傳,讓干部群眾清楚“告什么、怎么告”以及誣告陷害需要承擔的后果,引導其依規、依紀、依法、有序反映問題,既保護擔當者,又懲戒誣告者,從源頭上減少誣告陷害行為的發生。
此外,縣紀委監委還健全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牽頭部門綜合協調、承辦部門具體實施的澄清正名工作機制,通過精準研判、嚴格審批、及時澄清、適時回訪,努力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篇文章”。(李轉鳳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