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局長成了今天的被告,這樣的警示直擊心靈,我在唏噓的同時更多的是自省,對手中的權力也有了前所未有的敬畏。”近日,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局(原西雙版納州環境保護局)原局長陽某涉嫌受賄罪一案在勐海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勐??h生態環境局一名旁聽了庭審的干部在結束時發出感慨。
在“清廉勐海”建設中,縣紀委監委積極挖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富礦”,不斷轉變方式,通過旁聽庭審、召開現場警示教育大會等方式,讓個案“活”起來,變“教訓”為“教材”,以案釋法、以法析案,扎實寫好案件查辦“后半篇文章”。
縣紀委監委著力健全與檢察院、法院的聯系機制,由案件審理室統籌,在職務犯罪案件審判時,積極組織相關領域、重要崗位人員到場旁聽,現場接受警示教育,變庭審現場為警示教育課堂,推動警示教育從會場走向現場,黨員干部在旁聽的同時,對標崗位職責,把自己擺進去,“零距離”接受教育,以審促廉效果集中凸顯。
“玉某某拖延代繳村民養老保險的行為雖無截留侵占群眾養老保險費的用意,但侵害了群眾利益,已構成違紀。鎮黨委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大家要引以為鑒……”這是勐??h打洛鎮紀委到打洛村委會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的一個場景。
將警示教育大會開到村組,是該縣紀委監委深化農村廉政警示教育的重要舉措,在村民大會上公開通報,違紀黨員“現身說紀”,當著鄉里村民的面當眾檢討,這是縣紀委監委破解農村黨員違紀成本低的積極探索。讓德、紀、法相互作用,為農村小微權力配齊“三重約束”,以案施教、以案明紀更加具體有效。
“以前,我們身邊的干部受處分我們甚至都不知道,警示教育大會把村組干部違紀違法問題擺在臺面上,讓我們知道當事人為什么違紀、違了什么紀、會受到什么處罰,這樣的做法很好。”開到村組的警示教育大會受到了村民及村組干部的一致好評。
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有利于分級分類實施精準教育,針對不同受眾,根據不同案件的影響力,縣紀委監委靈活挖掘,豐富警示教育的手段和表現方式,案件查辦的附加值有效提升。(陶玲紅 || 責任編輯 段夢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