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這么多年,集體資金終于回來了。”日前,鳳慶縣委巡察組工作人員來到大寺鄉漭街村回訪,村支書高興地說。
2020年底,鳳慶縣委巡察組在對大寺鄉村黨組織開展巡察時,陸續接到群眾反映,稱屬于漭街組集體的19.565萬元征用土地補償款資金錯打給了張某某等4戶農戶,已經五年了都沒拿回來。
“這幾年你們沒去鄉里反映嗎?”巡察組工作人員問。
“發現問題后,村里的文書就向鄉移民辦的工作人員反映過,我們也去反映過幾次,但一直沒有解決。事情一拖就是五年多,我們實在不放心,聽說巡察組入駐村里,便來求助,希望督促解決問題。”反映問題的群眾說。
巡察組通過走訪群眾、與相關人員談話,了解到2015年鳳慶縣大寺鄉移民辦工作人員尤某某在辦理小灣電站征用土地補償款業務時,因個人疏忽大意,打款前未認真核對相關資料,把本屬于漭街組集體的19.565萬元補償款打到了張某某等4戶農戶的賬戶上。
事后,村干部和部分群眾先后向其反映這一情況,要求其糾正錯誤,讓集體資金回歸集體。可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這是典型的工作作風不實、知錯拒糾的違紀違規問題。”巡察組摸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后,將該問題作為問題線索移交縣紀委監委。
緊接著,縣紀委監委成立調查組對問題線索進行調查核實。
“跟你反映了這么多次,為什么一直沒有糾正錯誤?”
“錢打出去了,要回來很難。我自己不占一分,都是給群眾的,我想應該沒事。”
“該是集體的就是集體的,不能因不負責任和不作為給集體造成損失。”
“我以為時間長了,這事就會過去,現在我知道錯了。”
……
在大家的努力下,錯打了多年的補償款回歸集體。尤某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紀委監委對其作風不嚴不實問題進行了通報。(史艷菊 羅永寶 黃琴書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