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項目清單,各巡察組需要在巡察辦收集的信息基礎上,對巡察對象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確定巡察重點……”紅塔區委巡察辦在安排巡察工作時,按照“項目工作法”要求進行部署。
在六屆紅塔區委已完成的第一輪常規巡察和村級集體“三資”管理專項巡察中,該區委巡察辦將“項目工作法”貫穿巡察工作全鏈條。巡察準備階段,區委巡察辦結合區情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圍繞“三個聚焦”把監督重點細化為11個方面69條清單,充分收集已有的監督成果供巡察組參考,明確巡察的重點和方向,做到任務項目化。各巡察組在巡察辦前期收集信息的基礎上,進一步梳理形成政策、問題線索、基本情況、整改問題等多個清單,全面摸清被巡察黨組織“家底”,做好“把脈”前期工作,做到項目清單化。
進駐期間,巡察組根據工作方案,結合被巡察單位職能職責和巡察組成員專長,按階段步驟將工作清單具體化,明確任務安排、細化責任分工。要求巡察組成員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巡察“把脈”,做到一日一研判、一周一梳理,確保巡察工作張弛有度、平穩有序推進。
巡察匯報時以項目工作法為指引,扎實開展“組辦會商”。對巡察工作情況進行分析,以事實為依據,突出問題導向,抓住專項問題,分析深層癥結,找準“病根”精準施策,提出整改“藥方”,認真撰寫修改《巡察報告》《談話情況報告》《問題線索報告》等材料,確保巡察工作經得起實踐的檢驗。
“在巡察中運用‘項目工作法’,明確每項巡察任務的責任人、責任要求,避免了巡察‘無頭蒼蠅’式地碰壁,讓發現問題更精準,巡察‘利劍’出手有力。”該區委巡察辦負責人介紹,該輪巡察共發現問題218個,提出立行立改問題17個,向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建議9個,形成專題報告1個,移交問題線索15個,退繳違規資金20.58萬元。
該區委巡察工作始終重視并認真踐行“項目工作法”,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圍繞監督重點、突出問題、整改責任,將巡察工作演化為可供實施的具體項目,以清單化模式貫穿巡察工作全鏈條,使巡察質效事半功倍。
為進一步夯實巡察主體責任,近日,該區制定印發巡察工作相關責任主體職責清單,對黨委履行巡察工作主體責任進行規范,對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落實機制、執行措施從制度層面進一步確定。
“職責清單的印發是我們運用‘項目工作法’的具體實踐,是做好巡察工作的指南針,將助推巡察工作質效再上新臺階。”該區委巡察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在用好“項目工作法”的同時,將進一步踐行“一線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不斷提高巡察工作辨識度。(趙春良 劉應芬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