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是對公職人員亂作為的舉報,實則因不服法院判決,應屬于個人利益訴求、涉法涉訴問題交織的信訪件……”這是勐臘縣紀委監委信訪室在進行日常信訪件研判的一幕。
縣紀委監委著力做好信訪舉報件研判與綜合分析,不斷提升信訪舉報類別研判的精準性,從信訪問題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等要素入手,精準識別檢舉控告件和業務范圍外信訪件的區別,及時根據問題的性質篩選分流信訪件。
“類別研判不精準將造成線索流失和被擱置的風險,帶來上訪升級隱患;部分舉報線索是信訪人聽到或者看到的表面現象,或是個人猜測,沒有實質性內容,線索不清晰,導致立案查處率不高。”信訪室工作人員介紹。
該縣紀委監委通過信訪室初判、集體研判、領導終判的“1+1+1”研判法,找準每一件信訪件的關鍵點,做深做細舉報線索篩選工作,著力發現真信息真問題真線索。
信訪室在對信訪舉報件進行初判時,嚴格執行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多角度尋找信訪舉報件的重點,不放過任何細節。準確把握紀檢監察機關是否受理的相關要素,針對信訪內容進行“一看、二核、三問、四查、五定”,即:看材料、核問題、問內容、查要素、定類別,從而精準提出信訪室初判意見,確保意見拿得出依據、經得住考驗。
在完成信訪室一級研判的基礎上,強化內部協作,堅持集體討論、研判,對重大復雜信訪舉報,組織同級監督檢查、案件監督管理等部門共同研究,實行“接收初判、部門研判、集中評判”和疑難復雜件集體會商辦法。依托檢舉舉報平臺,加強信與信、人與人等要素的關聯比對、綜合研判,去偽存真,著力發現和捕捉有價值的信息,同時與案管室實行數據雙向共享,防止公檢法等部門移送到案管室的正辦理或已辦結問題線索被再次受理批辦。此外,視情況充分聽取涉及的屬地鄉鎮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相應的監督審查室意見,對信訪舉報件進行細致“會判”。
最后,信訪室將“初判”“會判”擬辦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分管領導對“初判”“會判”深入了解后有不同意見的,及時召集相關人員聽取研判情況,要求對不屬于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要把“為什么不受理”講清楚,把“到哪里反映”說明白,從而得到“終判”的結果。
今年以來,全縣紀檢監察機關信訪部門通過“1+1+1”研判法剝離重復、無實質內容和業務外的舉報件占信訪總量的60%,不僅發揮了信訪舉報“前哨”作用,提升舉報件篩選甄別和處置水平,切實為承辦部門“減負”,還大大提高了線索處置效率。(呂芳 || 責任編輯 段夢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