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印發以來,駐省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認真學習,針對駐在部門實際,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強化監督基本職責、第一職責,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派駐監督工作措施》(以下簡稱《工作措施》),堅持在派駐監督上全面從嚴、系統施治、持續發力,推進派駐紀檢監察工作不斷實現高質量發展。
《工作措施》從9項內容進一步對派駐監督工作機制進行完善。加強會議監督,駐省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通過列席或參加省政協黨組會、秘書長辦公會、省政協機關黨組會等會議,聚焦“兩個維護”強化政治監督,著力發現和糾正政治偏差,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在省政協機關落地見效。
推動機關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駐省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堅持每半年會同機關黨組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督促機關黨組加強對各級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的督查指導和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
省政協9個專門委員會召開分黨組會議以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項重要會議,應提前1至3個工作日通知紀檢監察組,紀檢監察組視情派員列席,加強對省政協各專門委員會的監督,推進政治監督工作全覆蓋。
駐省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常態化開展廉政提醒談話,結合實際深入開展調研式廉政提醒談話、重要工作任務和時間節點廉政提醒談話、任前廉政提醒談話和日常廉政提醒談話,不斷提高黨員干部的“免疫力”,推進清廉機關建設。
駐省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扎實有效推進調研監督,以開展“蹲點式”調研和“體驗式”監督為抓手,圍繞駐在部門“關鍵少數”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以及干部選拔任用、經費管理使用、工程項目建設、物資招標采購等重點,把調研監督融入各項具體工作和相關活動中,全面了解掌握情況,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駐省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督促、支持機關紀委和紀檢委員發揮職能作用。駐省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加強對機關紀委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堅持定期召開工作聯席會議、及時通報重要情況、聯合開展監督執紀和審查調查工作,著力調動發揮各黨支部紀檢委員的作用,在不斷強化統籌協調和溝通聯動中形成合力、同頻共振。
實行駐省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分工聯系省政協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度,由每名工作人員分別負責聯系3至4個黨支部,著力加強對各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督查指導,及時了解掌握黨員干部思想動態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建議。
在省政協機關聘請10至20名政治素質較好、熟悉機關情況、熱心紀檢工作、敢于擔當負責的同志作為紀檢監察工作聯絡員,配合紀檢監察組開展黨紀法規宣傳,根據需要參加監督檢查、問題線索處置和審查調查工作。
著力營造良好監督氛圍,駐省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協調推動在云南政協移動履職App增設“清廉之窗”欄目,宣傳政策法規、通報典型案例、傳播廉潔文化,使之成為省政協委員和機關黨員、干部學習黨紀國法、了解紀檢工作、接受廉潔教育、促進勤政廉政的一扇重要“窗口”和“指尖上的監督利器”。
駐省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把9項監督工作措施作為進一步加強派駐監督的具體抓手,依規依紀依法履行監督職責,不斷延伸監督觸角,推動監督協同,切實增強派駐監督工作的針對性、精準性、有效性。通過強化政治監督,做實做細日常監督,貫通協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一步夯實駐在部門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責任,營造省政協機關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責任編輯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