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整肅和規范礦產資源領域行政審批、資源配置、評審評估、行政執法等事項,強化礦產資源領域腐敗問題源頭治理和廉政風險防控,近期,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針對礦產資源領域管理的廉政風險,督促省自然資源廳黨組制定出臺《礦產資源領域禁止性事項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并印發至全省自然資源系統。
近年來,礦產資源管理成了自然資源領域違紀違法行為易發多發的區域。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通過信訪舉報、案件查辦、蹲點調研、督促落實監察建議書等方式,主動全面掌握全省礦產資源領域存在的問題和廉政風險。
“禁微則易,救末者難。”面對礦產資源管理領域職權風險多的狀況,《負面清單》列出了礦產資源領域5個方面30個問題,指明了風險高低、具體表現、業務經辦人員可能以權謀私點,將業務經辦人行使權力的過程曬在陽光之下,將履職過程“全程錄音錄像”,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尋租的機會,讓干部隊伍時刻得到警示警醒、受到震懾,告誡大家勿存僥幸心理以權謀私,務必始終堅持原則按規定辦事。
每條負面清單表述具體、要求明確,為每一名干部正確履職提出了工作中的“禁止性動作”,將慣用的、可能的“以權謀私”漏洞逐一補上。這也讓駐廳紀檢監察組進一步實現了精準監督,在處理涉及礦產資源領域問題時,不當“門外漢”、不被蒙蔽、不被誤導,做到掌握情況清、發現問題快、處置方向準、準確定性處理。在處理具體問題時,有效減少了人員少、工作任務重之間的矛盾,擦亮了監督探頭,有效提升了涉及礦產資源領域問題處置效率。
據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介紹,《負面清單》的出臺讓各環節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干部面對風險誘惑時有后盾、有定力、有底氣,降低被領導干部、管理服務對象“打招呼、作暗示、拉下水”的風險。同時,也可有效防范懶政、怠政等問題,助推業務部門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服務對象的滿意度。(朱云忠 李瑞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