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年間,曲靖府宣威州出了一位個性耿直、作風清廉、為百姓福澤不惜丟官棄爵的清官,他就是三度履任宣威州牧的黃四岳,時人稱之“黃青天”。
黃四岳,籍貫暫不可考,最初任陜西三原縣知縣,乾隆四十五年(1780)任云南宣威州知州。黃四岳在任期間,為民請命,懲辦了盤剝百姓的貪官污吏,緩解因鹽政腐敗而激化的社會矛盾,解民于“水火”。
黃四岳清廉儉樸,衣服幾年不換新,閑暇時喜歡飲酒作畫,常常淺嘗輒醉,一遇公務,則精神抖擻,滴酒不沾。辦理公務神于聽斷,量刑從寬,特別注重保護弱勢群體。
后,黃四岳被上司以年邁為由罷官解職。被罷官的黃四岳離開府衙后無家可歸,只好暫時棲身書院,一時“廚釜蕭然”,窮得連下鍋米都沒有。遠近老百姓聽說后都爭著給他送柴火、油鹽、蔬菜等,有一個七十多歲的彝族老人,不辭辛勞背著一袋新米送給他,說去年看他下鄉督促耕種時,窮得連穿的草靴都是壞的。
大約一個月后,黃四岳離開宣威,一路上老百姓依依不舍,“攀轅送之,垂涕不忍別。”
(符金娥 作者單位:宣威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