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組織及時挽救了我,我一定引以為戒,改正錯誤……”貢山縣住建局黨員干部李某對自己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的行為懊悔不已。
此前,該縣紀委監(jiān)委第四紀檢監(jiān)察室在整理一起審查調查案卷材料時,建筑商人張某某與貢山縣丙中洛鎮(zhèn)垃圾處理廠原項目副指揮長李某的幾條微信轉賬記錄引起了大家的警覺。
“在2019年10月到2020年1月這段時間內,張某某先后用微信給李某轉了5次錢。我們查閱過縣住建局的項目臺賬,那段時間張某某公司所承攬的2個工程建設項目都是由李某負責監(jiān)管的,這當中會不會有什么問題?”看著手中的材料,辦案人員小張若有所思地提出。
“轉賬資金數額多不多?”第四紀檢監(jiān)察室張主任問。
“不算多。”小張說。
“聽說李某與張某某是老鄉(xiāng),兩人關系很好,這幾筆金額都比較小,也符合正常人際交往的標準,這是他們合理的往來也不一定……”辦案人員小楊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雖然這幾筆轉賬金額不大,看起來很不起眼,但張某某曾是李某的管理服務對象,這一特殊性不容忽視,作風問題本來就很難發(fā)現(xiàn),對于我們辦案人員來說任何一個細節(jié)都不應該放過。”經過一番討論后,大家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第四紀檢監(jiān)察室立即把發(fā)現(xiàn)的問題上報給單位負責人研判。縣紀委監(jiān)委隨即決定對李某展開初核,成立調查組,分別與張某某、李某二人進行談話核實。
“我與李某是朋友關系,上一次談話的時候我就說過了,我曾經向他借過錢,也已經向你們提供過還款的證據。”再次面對調查組時,張某某顯得很不耐煩。
“上次的資金問題我們已經核實清楚了,現(xiàn)在向你詢問2019年10月5日的2600元、2020年1月9日的200元……這幾筆微信轉賬的問題。”調查組工作人員耐心地解釋。
“這都是我妻子買菜時跟他借的錢,我打包票每一筆費用都是真實的。”
……
與張某某的談話暫時難以找到突破口,調查組有工作人員便提出要立即與其他證人談話,而此時張某某臉上閃過片刻緊張和不安,在捕捉到張某某細微的情緒變化后,調查組更加確定,微信轉賬背后有“貓膩”。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向項目監(jiān)管人員發(fā)紅包,難道是你的工程項目出現(xiàn)了質量問題嗎?”調查組負責人繼續(xù)追問。
“絕對沒有,我所承建的項目每一項工作都是嚴格按照規(guī)定和要求開展的,那幾筆微信轉賬確實是還給李某幫我墊付的工作餐費用。”
“工作餐是怎么回事?”
眼看瞞不住了,張某某這才道出了事情真相。
原來,2019年10月5日,貢山縣住建局組成工作組到丙中洛鎮(zhèn)垃圾處理廠開展監(jiān)督檢查,工作結束后張某某便邀約工作組一起吃工作餐,由于當時張某某有事提前離開,就委托李某為其支付2600元的餐費,事后張某某再通過微信將費用轉給李某。為了跟工作組處理好關系,張某某便如法炮制,先后5次在工作組下鄉(xiāng)檢查時委托李某幫忙安排工作餐,事后再把費用轉給李某。
“是我僥幸心理作祟,錯誤地認為我們下鄉(xiāng)工作確實辛苦,吃一頓工作餐犒勞一下很正常,只要沒人提,大家都不會知道。回想當初真不該那么做。”面對確鑿證據,李某作出深刻檢討。
最終,李某因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其他2名參與吃喝的人員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和政務警告處分。
“黨員干部的蛻化變質往往始于吃喝玩樂,‘不吃公款吃老板’這類改頭換面、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必須引起重視。”縣紀委監(jiān)委主要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下發(fā)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實施辦法,對縣級領導到基層調研、監(jiān)督檢查、會議活動等七個方面作出進一步明確的規(guī)定和規(guī)范,不斷推進作風建設常態(tài)化長效化,堅持深挖細查,鞏固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成果。(李光梅 || 責任編輯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