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昭通市昭陽區水務局、北閘街道(原北閘鎮)在北閘水廠建設中不作為、慢作為,侵害群眾利益問題。2012年12月,昭陽區北閘水廠主體工程建設啟動,計劃2013年4月竣工,計劃工期4個月,但直至2019年,該水廠附屬工程仍未完工,長期處于荒廢狀態,不能正常供水,導致群眾飲水問題長時間未得到解決。2019年3月,經群眾舉報,昭通市相關部門對該問題進行督促整改后,北閘鎮人民政府才于2019年4月將水廠剩余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等問題提上日程。經督促,北閘水廠目前已實現全面通水。昭陽區水務局、昭陽區北閘鎮人民政府對北閘水廠及其附屬工程建設長期停滯問題充耳不聞、視而不見,工作浮于表面,放任北閘水廠項目成為“半拉子”工程。2021年12月,昭陽區水務局黨組,北閘鎮黨委(現北閘街道黨工委),北閘鎮北閘社區黨總支、紅路社區黨總支、鄧子社區黨總支分別受到通報問責;時任昭陽區水務局副局長黃澤偉,時任北閘鎮副鎮長歐昭驛,前后兩任北閘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秦紹彬和李劍波分別受到誡勉問責;2022年3月,昭陽區水務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唐正貴,昭陽區水務局原高級工程師陳仕學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北閘鎮副鎮長吳江、水管站站長陳紹斌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余6名責任人分別受到相應處理。
二、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原副院長張偉對醫院收取的醫療費用監管不力,發現問題未立即糾正,造成不良影響。2021年5月,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財務室編制外合同工線某挪用醫療費收入共計12.15萬元,財務科人員發現該問題后立即向分管副院長張偉進行了報告,但張偉知曉該問題后,未向醫院主要領導匯報,未采取有效措施堵塞資金監管漏洞,僅安排財務科督促線某歸還挪用的資金,導致醫院次月新收醫療費用再次被線某挪用于填補上月的資金缺口,在賬目上形成“已整改”的假象,造成醫療費用虧空。2022年2月,張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