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縣紀委監委制定出臺《云縣紀委縣監委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方案》,通過平時考核,切實加強紀檢監察干部平時管理,不斷提高機關工作效率,改變機關工作作風,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紀檢監察隊伍。
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該縣認真履行干部隊伍建設的主體責任,成立由縣紀委監委主要領導為組長,縣紀委監委副書記、副主任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紀委組織部、干部監督室、辦公室等部室負責人組成,具體負責平時考核日常業務管理工作。
明確考核內容,嚴格評定等次。平時考核對象為云縣紀委監委(含縣委巡察機構)處級以下全體公務員。平時考核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以量化考核為主,以紀檢監察干部的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結合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現,重點評價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細化等次情形,明確平時考核分“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并從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工作作風、工作績效等方面,明確點出“好”等次的7種情形、“較差”等次的9種情形。同時,規定考核結果為“好”等次的人數控制在本機關參加平時考核公務員總人數的40%以內,其余等次不設比例和名額限制。
規范考核程序,嚴肅考核紀律。平時考核工作以季度為周期,在每季度的第三個月下旬進行。根據全年工作目標及階段性工作任務,結合職位職責,將各項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確定每位紀檢監察干部的工作任務和平時考核指標,采取個人小結和自評、干部職工民主測評、分管領導評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等方式,提出考核結果等次建議,由紀委常委會審定方式進行。分管領導采取談話或書面形式向被考核公務員反饋考核結果;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改進要求,聽取本人意見。對不能按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或未完成工作任務的,分管領導應責成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同時,明確嚴格考核紀律,對不按規定開展平時考核,造成不良影響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張志忠 || 責任編輯 段夢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