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緊密把握“三不”內在聯系,結合國資國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任務,堅持穩中求進,堅持標本兼治,一體推進“三不”機制建設,為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強化不敢腐的震懾,為“不能”“不想”打好基礎。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持續加大國資國企腐敗案件查處力度,釋放越往后越嚴的強烈信號。十八大以來,國資國企紀檢監察機構查辦案件數量實現大幅增長,案件查辦數量從2013年的12件增長到2019年的334件,年增長率分別為116.67%、50%、
76.92%、76.81%、23.77%、121.19%。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3526人次,第一、二、三、四種形態分別處理2132人次、1004人次、295人次、95人次,分別占60.5%、28.5%、8.4%、2.7%。2020年1至9月共立案審查238件,同比上升33.71%,移送地方監委問題線索或聯合辦案采取留置措施近40人,超過2019全年24人的總數。國資國企紀檢監察機構不愿發現問題、不會發現問題,發現問題不會查、不敢查、不愿查的問題在實踐中得到了有效解決,形成了強有力的震懾作用。
扎牢不能腐的籠子,為“不敢”“不想”提供保障。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積極會同省國資委黨委制定出臺《省紀委省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與省國資委黨委協同推進機制實施細則》,建立并落實會商、通報、排查、聯合監督檢查“四項機制”,進一步壓實“兩個責任”。2020年以來,召開2次會商,向省國資委黨委傳達省紀委省監委有關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提出強化國資國企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加強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10條。針對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發現問題,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15份,工作提示函8份,推動了主體責任的落實。督促省國資委增強監管意識,不斷強化日常、過程、動態監督。推動省國資委報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若干意見》和《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參股企業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的“1+2”文件;印發商務接待管理辦法、津補貼規范等文件,規范了企業領導人員的履職待遇;印發國資監管審計工作方案,統一選聘中介機構,實行企業常態化審計監督,糾正了企業自己選聘中介機構進行自我審計監督的問題。借鑒省紀委省監委“交叉式”、“推磨式”監督檢查做法,督促省國資委組成9個專職外董任組長的檢查組對省屬企業開展3輪監督檢查,實現全覆蓋,發現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董事會建設等問題169個。
增強不想腐的自覺,為“不敢”“不能”筑牢防線。扎實做好案件查辦“后半篇文章”,落實審查調查報告、案例剖析報告、案件通報“三報”制度,充分發揮審查調查政治、紀法、社會三個效果。十九大以來,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會同省國資委黨委印發《關于深刻汲取省屬企業違紀案件教訓從嚴打造國企干部隊伍的通報》,11次通報省屬企業典型案例58起,充分發揮教育警示和震懾作用。2020年,精選4個典型案例,拍攝制作省屬企業警示教育專題片,編寫國資國企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匯編,用身邊的人和事教育身邊的人,達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紀檢監察組主要領導通過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廉政黨課等對省國資委機關黨員、干部開展廉政教育;組織省國資委班子成員、省屬企業領導人員140名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組織235名國資國企黨員干部旁聽許雷案庭審;深入省屬企業、省供銷社開展靈活多樣的警示教育,不斷強化國資國企領導干部(人員)道德教育、黨性教育、紀法教育、家風教育,拒腐防變精神防線得到有效鞏固并不斷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