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0年11月,法院判決云南省普洱市墨江縣聯珠鎮班中村村委會原主任白應祿涉嫌職務侵占、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追繳個人違法所得116萬元。
至此,這起在當地影響惡劣的案件終于塵埃落定。墨江縣曾經是國家級貧困縣,白應祿作為一個貧困鄉鎮的村委會原主任,卻利用職務影響坐“地”生財,收受賄賂116萬元,侵吞集體資金23.344萬元。
去年5月,墨江縣借助省市縣巡視巡察三級聯動,對脫貧攻堅進行專項巡察。進駐后的一天,巡察組接到群眾匿名舉報反映,聯珠鎮班中村村委會原主任白應祿存在高價賣地,侵占村集體土地等問題線索。
“土地屬于集體資源,豈容個人坐地起價?”巡察組高度重視,隨即開展調查核實。
聯珠鎮班中村屬于墨江縣城郊結合部,白應祿是村里的“官”。核查組在走訪調查取證中發現,面對調查走訪,村干部和當地的村民都選擇“默不作聲”。
沒有明確的證據指向,調查取證如何推進?線索核查陷入僵局。核查組決定另辟蹊徑,先從進城務工及外來購地建房人員入手。
核查組挨家挨戶走訪外來建房人員,案件調查取證效果進展明顯,白應祿坐“地”生財的疑云一層層被拂去。
2014年6月,外來務工的張某某欲在班中村購地建房,但因不是本村人,購地建房一系列審批手續困難重重。
“主任,你可要幫我一把啊!”經人介紹,張某某找到白應祿。白應祿拍著胸脯表示,讓張某某不用擔心,他自有辦法。
2015年3月,建房用地批復文件交到了張某某手中。張某某為表示感謝,托人以轉賬的方式先后“支付”給白應祿20萬元。
進城務工及外來人員看中聯珠鎮班中村的區位優勢,就這樣,白應祿成了購地者追捧的“土地爺”。
他借用侄子、侄女及村民之名,通過虛報審批、申報建房用地申請,違規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事成之后,購地者以轉賬或現金方式給他“好處費”36萬元。
白應祿之所以敢如此肆無忌憚,大張旗鼓地坐“地”生財,是因為早在2013年,白應祿就在集體土地上攫取過高額利益,嘗到了其中的“甜頭”。
“隨著城市建設用地的開發,我深知村里的土地會很‘值錢’,我晝思夜想,‘變通’手中的權力,挖空心思,讓土地變現,作為村主任,在利益面前,我完全忘記自己的職責。”白應祿說。
按照規范程序,村民有償流轉土地,需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向村民小組集體交納土地流轉總價20%的提留款。白應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8次把23.344萬元提留款全部侵吞,占為己有。
白應祿不僅在為個人購地建房中忙碌“跑腿”,還在項目建設征地拆遷工作中,和地產開發商兜售起了“增值置換”服務。2012年,班中村新橋組項目建設征地開發,白應祿看到了其中的“商機”,以協助開展項目建設征地工作為由,向開發建設的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非法索取財物。經雙方協商,通過虛構、偽造房屋拆遷補償假協議,讓房屋拆遷補償款來得“有理有據”,協議規定由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白應祿支付了“補償款”80萬元。
身陷囹圄的白應祿從開始的抵觸對抗,到真心悔悟,流下了后悔的眼淚,可惜悔之晚矣。(云南省普洱市墨江縣委巡察辦 張杰 羅媛華 || 責任編輯 趙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