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這里是蘭坪縣紀委監委信訪室。您是否向我們遞交過檢舉控告材料,材料上落款的個人信息是否為您本人的實名舉報信息,請您復述一下……”
“您的信訪舉報我們已受理,案件目前正在辦理當中,請耐心等待我們的處置結果……”
這是蘭坪縣紀委監委開展實名舉報反饋回訪的場景。
近年來,該縣紀檢監察機關結合職能職責和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實名舉報優先受理、優先排查、優先辦理,并優先反饋辦理結果,努力把實名檢舉控告核實告知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縣紀委監委信訪室在收到署名舉報后,按照“凡收必核、一件不漏,分類建賬、決不亂收”的原則,嚴格核實具體信息,根據預留的信息在5個工作日內首先進行核實,并進行分類處置,力求為后續承辦部門有效處置提供充足、準確、全面的信息。
“經研判為實名檢舉控告的,我們會及時聯系舉報人,告知其舉報已被受理,將按程序對舉報進行處置,并如實填寫《實名檢舉控告受理告知情況記錄單》,進行留痕管理。”縣紀委監委信訪室負責人介紹,核查過程中,實名舉報人持本人身份證至信訪接待處咨詢辦理情況的,信訪部門可商請承辦部門適度告知階段辦理情況,承辦部門需聽取并記錄舉報人的意見建議,保障舉報人的知情權;案件辦結后,承辦部門須在15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實名舉報人,并將舉報人的意見記錄在《信訪舉報案件反饋情況表》上,做到手續完備、有跡可循。
“建立信訪舉報交辦督辦機制和反饋回訪機制,對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信訪舉報問題,定期跟進推進,限期督辦落實,并將調查結果及時向實名舉報人進行反饋,可以有效地把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化解在基層一線,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滿意度。”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
據悉,去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接收信訪舉報264件(次)。其中,共受理實名舉報61件,截至目前,已作出受理告知61件,辦結55件,對舉報人作出答復55件,及時告知和反饋答復率達100%。(和金蘭 || 責任編輯 趙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