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發現、收到某某同志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線索,參評優秀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無異議。”
“對于某某單位,參評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無異議。”
近日,江城縣紀委監委在對參評全縣2020年度脫貧攻堅評先進個人和集體的某同志和某單位出具的廉政意見。
去年以來,縣紀委監委嚴把選人用人關口,實行干部任前廉政審查、廉潔自律“一票否決”制度,對反映問題未經核查的不得決定任用,對經核查有影響任職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截至目前,征求縣紀委監委、審計部門意見79人,建立全程紀實檔案79份,進行干部任前公示5批142人,審批因公出國2批16人次,審核并回復領導干部及領導班子廉潔自律情況96次4298人次28個單位(基層黨組織)。
縣紀委監委規范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審核工作程序,由縣委組織部牽頭對照干部代表資格、評優評先、出國出境等情形開展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黨風廉政回復意見工作,由組織部按照時限要求進行辦理。按照“誰審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廉政把關責任倒查追究,規定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逐級明確承辦人員、主管部門、分管領導的責任,對廉政審查中出現弄虛作假、濫用權力、不負責任致使審查工作出現問題的,嚴肅追究經辦人和相關領導責任。同時,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堅決防止在廉潔自律審查環節泄漏審查內容和審查意見。
縣紀委監委采用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統一回復的方式,充分發揮“1+1>2”的聯合審核作用。縣委組織部在收到征求意見函后,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先由鄉(鎮)紀委或派駐機構出具初步審核意見,再將征求意見函交由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等部門對審核鑒定對象進行“CT式”透視掃描,全面摸排相關情況。同時,經分管領導審核把關后送主要領導審核把關簽字后,做出嚴謹負責的審核。
“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是選準好干部、強化干部監督管理的重要關口。今后我們將把住選人用人廉潔關,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帶病評先評優’,堅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李俊秀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