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云南省紀委省監委到省生態環境廳召開警示教育大會,聚焦省生態環境廳“一把手”、領導班子以及行政審批權力運行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環節,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強化警示教育作用,督促以案為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會議通報了原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玉溪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賀彬,省生態環境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方雄等人涉嫌違紀違法案件有關情況,深入剖析發案原因,督促受教育黨員干部摒棄看客心理,始終引以為戒,警鐘長鳴。省紀委省監委有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并作出相關要求。
會議指出,賀彬、方雄等人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要求,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堅定不堅決,對落實黨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陽奉陰違、自行其是,理想信念坍塌、黨性原則缺失,從事污染治理卻為污濁所染,不僅斷送了個人前程、傷害了家庭,而且敗壞了系統風氣、帶歪了黨員干部,從治污者淪為政治生態、自然生態的雙重“污染源”。全體干部職工要以案為鑒、攬鏡自照、自警自省,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帶頭自我剖析,全面開展自查,主動檢視自身問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會議強調,生態環境是關系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系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生態環境部門和全體干部職工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深刻認識肩負的歷史使命和工作職責,切實扛牢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政治責任,確保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部署要求落地見效。要深刻汲取生態環境系統涉嫌違紀違法案件教訓,深挖黨性缺失、權力觀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市場潛規則取代黨性原則等問題根源,讓黨員干部身心受洗禮、思想受觸動,切實筑牢拒腐防變堤壩。
會議強調,要將“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針對案件暴露出的權力運行機制和管理監督體系的薄弱環節,聚焦生態環境部門的規劃權、決策權、審批權等權力運行、監管方面的漏洞,推動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完善機制,更好地靠制度管人、管權、管事,確保不留“暗門”,不開“天窗”。緊盯生態環境重點領域、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要以釘釘子的精神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清除影響生態環境系統政治生態的“政治霧霾”,以政治清明促生態文明,用風清氣正守護山清水秀。
省紀委省監委相關監督檢查室、省生態環境廳機關全體公務員、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駐州市生態環境監測站站長)、駐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全體人員、各州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參會。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人作表態發言。
會后,省紀委省監委將對省生態環境廳開展蹲點調研,全面掌握省生態環境廳政治生態情況,摸清找準“污染底泥”“污染因子”,對照“病灶”開“藥方”,督促抓好整改落實。(張茜 王櫻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