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督查,定期聽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近日,在十二屆梁河縣委第13次常委會(擴大)會議上,平山鄉、九保鄉、縣林業和草原局等6家單位一把手依次向縣委常委會述責述廉,當眾談責任、曬家底。
6名一把手查擺問題直奔主題,不回避、不遮掩,在短短幾分鐘的匯報中,聚焦“責”與“廉”、述說“喜”與“憂”。
今年以來,該縣首次將黨委(黨組)書記述責述廉納入縣委常委會議程,有效強化對“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激發黨員領導干部管黨治黨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走深走實。
“述責述廉是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的重要手段,是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責任落實的重要方法。”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把述責述廉作為檢驗領導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一個重要途徑,不斷強化領導干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擔當,夯實領導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推動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高質量發展。
為避免“一述了之”,該縣紀委監委將不斷探索做好述責述廉“后半篇文章”的有效方式,要求有關單位及時制定整改清單,明確時間節點、目標任務、責任部門,逐級傳導壓力。同時,該縣紀委監委統籌監督力量,通過查閱資料、實地察看、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整改情況持續跟進監督檢查、督促整改。
此外,為壓實一把手責任,該縣將述責述廉及民主評議情況納入述責述廉人員本人廉政檔案,并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測評為“基本合格”的述責述廉人員,由縣委書記對其進行提醒談話或誡勉談話,作出書面說明并限期整改;評定為“不合格”的,將給予追責問責處理;對存在的突出問題不認真整改,情節嚴重的建議給予組織處理;有故意虛報瞞報個人重大事項,回避重要情況或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一律嚴肅查處。(屈如意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