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永仁縣紀委監委信訪室的工作人員,現在向您核實反饋一些情況。”
這是永仁縣紀委監委認真落實實名檢舉控告核實告知反饋和辦結答復反饋“雙反饋”機制的一個縮影。
今年以來,永仁縣紀委監委推行實名檢舉控告“雙反饋”工作制度,堅持把事前受理、事后結果“雙反饋”工作機制貫穿信訪工作全過程,建立實名檢舉控告“優先受理—及時告知—限時辦結—按時反饋”一條線工作流程。
工作中,縣紀委監委認真落實核實認定、受理告知反饋程序,通過電話、面談等方式,對舉報人姓名、聯系方式、是否舉報等情況逐一核實,確認為實名檢舉控告。屬于本機關受理的,在收到檢舉控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告知反饋舉報人受理情況。同時,對實名檢舉控告優先呈批,靠前分流辦理,確保及時移送、轉送到委機關相關部門和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優先處置,并根據問題線索難易、復雜程度,規定辦理期限,確保實名檢舉控告優先性“落地生根”。
同時,該縣紀委監委聚焦換屆紀律、鄉村振興、教育、醫療等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領域突出問題,結合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專項整治,以“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抓手,建立直查快辦機制,優先高效辦理實名檢舉控告。為使疑難復雜案件問題線索快速突破,縣紀委監委采取提級辦理或由紀檢監察室掛帥,統籌調配人員,強化上下聯動、左右協作,形成辦案合力,確保查清查透反映問題。另一方面,對實名檢舉控告建立工作臺賬,落實專人負責,實行常態化跟蹤督辦,督促承辦部門認真辦理、按時報送辦理結果,壓緊壓實辦理責任,全面提升實名檢舉控告辦理質效。
該縣紀委監委明確由承辦部門在實名檢舉控告辦結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實名舉報人進行答復反饋,將辦理結果通過見面交流、電話溝通、一定范圍內公示等方式及時反饋給舉報人。反饋內容重點包括舉報問題、調查情況、對被舉報人的處理情況等。
1月至10月,該縣受理實名檢舉控告17件,辦結12件,正在辦理5件,辦結答復反饋12件。
“信訪工作是做好群眾工作的最佳切入點,實名檢舉控告‘雙反饋’則是信訪工作的關鍵環節。”縣紀委監委信訪室負責人表示,下步,將繼續做實做細實名檢舉控告受理告知、答復反饋工作,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急難愁盼問題,當好群眾的“貼心人”。 (張華瓊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