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組與監督單位黨組共同研究、定期會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的重要舉措,對推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貫通協同、同心同向、形成合力具有重要意義。”駐省住建廳紀檢監察組主要負責人指出。
去年以來,駐省住建廳紀檢監察組與被監督單位黨組建立了工作協調機制,通過與監督單位黨組定期會商、通報重要情況、聯合排查線索等工作模式,構建同向發力、同頻共振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動監督單位主體責任的落實。
建立定期會商機制,精準提出監督意見。駐省住建廳紀檢監察組立足“監督的再監督”定位,分別聯合省住建廳、省人防辦黨組印發《紀檢監察組與黨組定期溝通會商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了開展定期溝通會商的目的意義、方式方法、主要內容、有關要求等四個方面的內容。紀檢監察組每年年初、年末與監督單位黨組召開一次溝通會商會議,就貫徹落實“兩個責任”涉及重要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交換意見,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監督有“辣味”、支持有溫度。
準確把握工作重點,圍繞省住建廳、省人防辦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專題會商。在召開會商會議前,紀檢監察組組長組織組內全體干部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中央關于住建、人防領域的重大決策部署,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國家人防年度工作安排,準確把握2021年兩家監督單位工作重點,紀檢監察組與省住建廳黨組、省人防辦黨組會商分別提出 12個方面的工作要點。
“建立黨組與紀檢監察組溝通會商機制,是為監督單位黨組負責,也是為我省住建、人防領域改革發展負責,有利于進一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發展。”會商會議上,監督單位相關負責人表示。
下一步,紀檢監察組將發揮好與黨組溝通協調會商機制的作用,在做好政治監督和日常監督的同時,通過蹲點監督、“體驗式”監督、督促落實巡視巡察和專項檢查問題整改等方式,實施近距離、可視化監督,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努力營造監督單位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唐媛圓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