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國被封為一方諸侯,最早可以追溯到姜太公。姜太公輔佐周武王伐紂滅商建立周朝之后,因為功勛卓著,被分封于齊地,建國立邦,這就是齊國。齊國到齊襄公之時已經雄踞東方數百年。齊桓公即位后已然面臨著發展的難題。
眾所周知,齊桓公在鮑叔牙的勸諫下,和管仲一笑泯恩仇,捐棄前嫌。同時,齊桓公任命管仲為國相,尊其為仲父,在齊國推行改革,取得了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的功績。管仲上任之后,針對齊國的國情,根據其歷史上得失成敗的故事,勸諫齊桓公在改革之中要“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為之終,而慎用六柄”,始終把落腳點放在民生之上,富有很強的民本精神。在管仲看來,國家大政能否得到有效實施,關鍵在于和順民心。只要從這一點出發來推進改革,就一定能實現國家富強。
(一)
定民之居,即根據一定的規制把齊國劃分成不同的行政區域,使士、農、工、商四種不同身份的國民都能得以定居,大的來說分為國都和鄙野兩個部分,即“三其國而伍其鄙”。所謂“三其國”,即把國都分為三個部分,共二十一鄉,士居十五鄉,工居三鄉,商居三鄉,還要分別設立三官進行治理。這種制度讓士、農、工、商四民避免混雜居住而引起不同身份職守之間的混亂。具體來說,就是讓那些講學道藝的士階層居住在比較清凈的地方,使那些有一技之長的工階層靠近官府的位置居住,讓從事生意買賣的商階層居住在市井街道的區域,使從事耕種的農階層靠近田野而居住。在管仲看來,這樣就能使四民“不見異物而遷”,能夠長時熏習而不改變其賴以立身的根本,免得老是心里不守本分,忘了自己是干什么的。這樣一來,就使得士、農、工、商四民都能有穩定的居所,既能高效地進行行政管理,也非常有效地穩定了社會秩序。
所謂“伍其鄙”,即把國都之外的廣大地區分為五個“屬”。具體地說,就是三十家為一邑,每一邑設立官長。十邑為一卒,每一卒設立卒帥。十卒為一鄉,每一鄉設立鄉帥。三鄉為一縣,每一縣設立縣帥。十縣為屬,每一屬設立大夫。共有五“屬”,就設立五官進行治理。從現實的情況來看,上下級之間的權責十分清楚,對政績的考核和賞罰的實施也有依有據,即“明分職而課功勞,案其功而行賞,案其罪而行罰”,這就確保了改革政令暢通,有條不紊。
有一次,一個鄉帥向齊桓公匯報自己管轄之地的情況,齊桓公問他管轄之地有沒有十分好學、孝親聰慧而聞名鄉里的人,如果有就稟告上來。如果有這樣的人卻不稟告上來,屬于隱匿良善之人,就按五刑之罪論處。如果有大勇而身強體健的人不稟告,屬于隱匿有才之人,也按五刑之罪論處。如果有不孝順父母,不敬愛尊長,驕躁不聽君長命令的人而不稟告,同樣論罪按照五刑來定。這個鄉帥退下之后修養自己的德行,舉薦賢能之人,齊桓公目睹之后便命其為官。自此之后,百姓也都知道要力行善事,不敢懈怠。
(二)
管仲一方面十分體察百姓的不易,處處為民謀利;另一方面,則是強烈批評那種“德不當其位,功不當其祿,能不當其官”的現象,提出官爵俸祿的授予必須根據一個人的德行、功勞和才能,如果出現名不副實的情況,就一定要嚴厲追究。進一步來講,如果一個人不能在國家朝廷上昌明德義,就不可給予他尊貴的爵位;如果沒有為國家建立功業,就不能授予他厚重的俸祿;遇到事情處理時不能取信于民,就不可讓他擔任大官。這就不僅十分有利于把那些有真才實學、德才兼備的人選拔上來,發揮其才能,貢獻其智慧;更為重要的是,這樣就很自然地維護了百姓的利益。
陵為之終,即古人常講的慎終之意。生有所養,死有所葬,民德就能歸于淳厚。這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不得不說是一種很好的仁政。慎用六柄,是對齊桓公而言的。六柄,即生、殺、貧、富、貴、賤。慎用即不可順著自己內心的好惡行事,而是要“斷于法”,即嚴格依法行事。管仲指出,賢明的君主設立法度,昭示于天下,群臣百姓就會有規矩可以依循,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如果上上下下都按照法的要求約束和規范自己的言行舉止,詐偽之人就無法欺瞞其主人,嫉妒之人就無法使用其賊心,諂諛之人就無法施展其淫巧。因此而言,“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此謂為大治”。在這一理念的指導下,齊國的內政煥然一新,百姓安居樂業,向心力得到明顯提升。
(三)
管仲還特別重視對社會上的貧富差距進行調節。在他看來,“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聯系到他的名言“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管仲想要表達的意思是,治國之道,必定首先要使百姓富足起來,百姓如果富足了就容易實現治理,百姓要是貧困的話就很難治理。換句話說,“法令之不行,萬民之不治,貧富之不齊也”。這就把貧富不均的重要性給提了出來,意味著要想使國家法令暢行,萬民安定,就要重視對社會上的貧富差距進行調節。不然的話,人若太過富有就會不聽指使,太過貧賤則不知道羞恥,都不利于國家的安穩。所以,一定要“散積聚,鈞羨不足,分并財利,而調民事”。簡言之,即通過一定的法令和措施使財富較為平均地分散在百姓之中,避免造成財富的傾斜和兩極分化。統合其禮治的思想,管仲的改革實際要實現的目標就是“上下有義,貴賤有分,長幼有等,貧富有度”。不得不說100多年后孔子提出的庶之、富之、教之的思想與此有相通之處。
在外交方面,管仲主張“尊王攘夷”,在內維護周天子的權威,遵守禮樂秩序,在外抵制侵襲,贏得了四鄰親善,天下諸侯稱仁。據《史記》所載,“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谷梁傳》說,“衣裳之會十有一,未嘗有歃血之盟也,信厚也。兵車之會四,未嘗有大戰也,愛民也”。會是會盟,兵車指的是帶著軍隊,乘車和衣裳之會則不帶軍隊,集中彰顯了齊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的霸業。史載齊桓公制止諸侯之間的暴行,不得濫用武力;同時還保衛諸夏之地,不受侵擾,使得大國慚愧,小國歸附,終于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個霸主,受到了周天子的賞賜。孔子說:“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披發左衽矣!”又說:“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歷史地看,管仲改革已經遠遠超出了一國的范圍,而有著天下的意義。他的著眼點雖然在齊國,但其視野卻是整個中原。他能在當時周室王權衰落的情況下自覺地擔當起君臣之間的道義,恪守禮樂制度的尺度,非常難能可貴。管仲施行的改革措施不僅在當時就取得了巨大的成效,而且作為春秋以來的第一次改革,也給后世的追隨者們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和參照。管仲改革的深層次意義體現在文化上對宗周禮樂文明的維護與傳承,他極大地凝聚了中原諸侯國人們的精神共識,有力地推動了彼此之間的進一步融合。錢穆先生從四個層面來解讀中國封建王朝的善治內涵:第一,尊王;第二,攘夷;第三,禁抑篡逆;第四,裁制兼并。這四者在管仲輔佐齊桓公的過程中都得以體現,也深刻影響了此后的晉文公。(谷文國 湯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