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云南省紀委監委對近期查處的7起煤炭資源領域腐敗問題進行通報。此次通報的7起案例最早追溯到2001年,這無疑再次釋放出云南“倒查20年”決心和力度的強烈信號。
2020年12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的2020年度十大反腐熱詞中“倒查20年”赫然在列,這一反腐熱詞源于內蒙古自治區的煤炭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
內蒙古自治區是中國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然而,很長一段時間,能源基地卻成了“腐敗溫床”。按照中央紀委的紀檢監察建議,去年2月28日起,內蒙古在煤炭資源領域進行專項巡視,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倒查20年”。此后,多名煤“老虎”落馬,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數次通報“四連發”“六連發”,反腐力度引發全國關注,掀起了一場席卷全國的礦產資源領域反腐風暴。
在此背景下,煤炭資源豐富的云南,煤炭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力度空前。此次通報,從涉案時間最早(2001年)的曲靖市師宗縣雄壁鎮雨柱村委會原黨總支書記馬雪斌等人利用職務便利、私分礦村共建款和煤炭管理規費一案,到近期(2017年)的紅河州瀘西縣能源局原局長劉春泉,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煤礦投資人財物,向煤礦投資人違規無息借貸一案,在近20年的時間鏈條上,云南省紀委監委所查處的7起煤炭資源領域腐敗案件當事人,并未因時間久遠或職務變化而逃脫懲罰。
出來混,遲早要還。
“倒查20年”,一方面折射出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對腐敗零容忍的決心絲毫不能動搖,懲治腐敗的力度絲毫不能削弱,持續形成“不敢腐”的震懾;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關鍵要強化制度保障,對政商關系中各種違紀違法現象零容忍,從源頭上堵塞漏洞,壓減權力尋租空間,切實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同時,通過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審查調查“后半篇文章”。從思想根源上讓黨員干部自律、自警、自守,筑牢“不想腐”的根基。
官有所畏,業有所成。用權不能任性,敬畏方得始終。
“倒查20年”落實的是黨員干部責任終身制,徹底打破少數黨員領導干部“平安著陸”的幻想,不能讓少數人以為幾十年功過可以相抵。“倒查20年”不是只為了查舊賬,而最終目的是為了“震懾”,讓已經貪了的停手,讓還沒貪的不敢伸手。
“倒查20年”將會是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反腐敗斗爭一個不可或缺的關鍵詞。從去年2月底內蒙古自治區的煤炭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開始,很多行業20年內違紀違法問題都被起底,我們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反腐力度與廣度,因為只有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才是我國反腐敗斗爭的根本態度。
云南亦然。“倒查20年”并非是一個追查案源的時間節點,其意義在于,懲治腐敗沒有“既往不咎”!(宜良縣紀委監委 易盛芳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