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巡察工作,必須首先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深刻認識把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做好巡察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
當前巡察整改與成果運用中存在的問題
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認識有欠缺。少數被巡察黨組織對“被巡察黨組織擔負巡察整改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的認識不到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做得不夠,整改責任也沒有層層落實到所有班子成員,把巡察整改工作丟給辦公室;對巡察整改工作督促不到位,缺乏斗爭精神,對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不高,存在過關心態。
要求把握不準,推進整改有差距。整改存在前緊后松現象,一些黨組織在集中整改初期推進較有力,但在之后的持續整改階段產生懈怠思想,敷衍應付,前緊后松,整改效果不佳;存在過關心態,有的黨組織避重就輕、避實就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本著交差就好、過關就行的心態,只重過程不重質量;存在內容不全,有的黨組織對問題的梳理“全面性”原則把握不夠,僅認領巡察報告上的問題,沒有做到舉一反三,建章立制,查擺整改同類問題;存在融合不緊,有的黨組織就整改而整改,整改措施缺乏系統性、協同性和結合度,整改措施不能體現延伸性和拓展性,由點及面、制度治本作用發揮不夠,整改質量不高。
靶心指向不明,整改成效打折扣。整改停留表面,業務問題是切入點,落腳點在政治建設上。有的被巡察黨組織沒有正確理解兩者的關系,沒有透過現象看本質,沒有從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上去查找問題,沒有把業務問題放到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層面去分析、去整改,偏離了政治巡察整改方向。標本兼治作用發揮不夠,巡察整改既要立足治標,落實當下改的舉措,也要著眼治本,形成長久立的機制。有的黨組織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就問題而整改,沒有舉一反三、查找“病灶”,沒有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對已經出臺的制度,執行監督不到位。
影響巡察整改與成果運用的主要因素
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黨委(黨組)書記沒有認真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沒有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層層傳導壓力,形成同向同力、全面參與、共同整改“大合唱”,整改工作打折扣。
整改思路不清晰。問題梳理不精準,有的被巡察黨組織沒有以政治站位、全面觀點、聯系眼光來分析梳理問題,認領問題不全面。措施制定不精準,整改措施隨意拼湊,不具體、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不能有效解決問題。
督查考核問責機制不夠完善。整改機制不到位,整改成效難以保證。制度建設滯后,沒有建立與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宣傳、財政、審計、扶貧等部門的工作協作機制,沒有明確相關部門巡察整改日常監督的職責,責任不明晰;措施不力,相關部門沒有制定具體督促巡察整改的實施辦法,沒有具體的監督指導痕跡。日常工作只有縣委巡察辦和巡察組負責督促指導,“后半篇文章”有待加強。
提高巡察整改與成果運用的對策建議
壓實責任。強化被巡察單位整改落實的主體責任,牽住“牛鼻子”,把整改工作落實情況作為是否增強“四個意識”、樹牢“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試金石,堅決在政治上對標、思想上看齊,堅決把講政治貫穿整改全過程,推進整改要求全落實。
加強督促整改。發揮好紀委監委、組織部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日常監督的作用,通過把關整改措施、強化監督指導、建立追責問責制度,助推巡察整改做細做實。分析問題原因,把好整改措施,巡察意見反饋后,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巡察辦、縣委巡察組要及時跟進,對被巡察單位研究制定的整改方案、清單要進行全面審核把關,并圍繞規范工作流程、強化責任落實、有效推進整改工作等提出意見建議,確保整改工作精準施策、高效推進、不留死角;強化監督指導,壓實整改責任,要把巡察整改工作列上重要議事日程,采取定期不定期監督指導的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分析研究,對單位整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溝通交流,提出整改意見,做實對賬銷號;真督實查,嚴肅追責問責,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不重視、整改不到位、進展緩慢的,甚至形式整改、虛假整改的,要堅決用批評、約談等方式進行問責,達到問責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加強綜合協調作用。認真履行巡察辦的綜合服務協調推動作用,推動做實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規范整改流程,倒逼被巡察單位提高政治站位,壓緊壓實巡察整改主體和監督責任,嚴格督促落實整改責任,做實問題銷號清零;整合督查督辦力量,發揮各種督促力量的有機融合,把巡察整改融入其中一并督查落實。要針對難點、熱點問題,加強分析研究,統籌力量、密切協作,促進問題解決;對巡察問題整改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徹底,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追責問責,防止巡察反饋問題講在嘴上、寫在紙上,卻沒有落實在行動上。(華坪縣委巡察辦 廖德勇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