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怒江州召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動員會,全面啟動檢查考核工作。
由州委常委帶隊組成的9個檢查考核組于12月7日至16日開展集中檢查考核,對象為4縣(市)黨委政府、73個州直單位。集中檢查考核階段將按照自檢自查、述責述廉和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實地核查、延伸檢查、意見反饋六個步驟進行。為使考核結果更加客觀,此次考核還將請州委州政府分管領導進行打分,相關派駐(出)機構作出綜合評價。
為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進一步運用好考核結果,檢查考核結束后先由檢查考核組提出初評意見,經州委帶隊領導審核同意后,州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平時檢查考核和年度檢查考核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復審復核,形成全州檢查考核情況綜合報告,并按“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提出等次評定初步意見。隨后,再經州紀委常委會審核、州委書記專題會議審議、州委常委會審定后,由州委辦公室通報最終結果。
“我們最后會把檢查考核情況和民主測評情況提供給州考評辦、州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州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介紹道,對評定為“優秀”等次的縣(市)和單位進行通報表彰;對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縣(市)和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相關縣(市)和單位向州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取消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紀委書記(紀檢監察組組長)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同時,還將對“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整改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的將嚴肅追究黨委(黨組)和領導班子成員責任。
“各檢查考核組要嚴格按程序、按要求組織開展檢查考核工作,堅決防止檢查考核中的形式主義,堅決杜絕隨意降低檢查考核標準。檢查考核人員要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委、州委實施辦法,對不守紀律、不負責任的嚴肅追究責任。”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對檢查考核中的紀律提出具體要求。(周盈瑩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