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受到處分時,感覺自己抬不起頭,你們主動回訪開導我,使我深感組織的關心和愛護,讓我放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一定汲取教訓,努力工作,回報組織的寬容和厚愛。”一位受處分人員在回訪談話時感慨道。
近日,迪慶州紀委監委駐州公安局紀檢監察組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先后對駐在部門2018年以來受紀律處分的5名黨員干部進行回訪教育,有效檢驗執紀審查質量,幫助受處分人員消除思想包袱,放下心中壓著的大石頭。
回訪前,該紀檢監察組認真梳理2018年以來受處分人員名單,了解基本情況、錯誤事實、處理處分依據及決定,做到提前熟悉案情。在此基礎上,根據處分對象不同的錯誤性質及處分情況,提前向處分對象所在黨組織、單位領導摸清其思想、工作情況。制定回訪計劃,設計談話要點,準備相關談話文檔,預判可能發生的狀況,以提高談話針對性和有效性,確保回訪工作順利開展。
回訪以了解掌握受處分人員對所犯錯誤的再認識、家庭生活為重點,回訪人員聽取受處分人員的思想、工作情況匯報,并對受處分人員進行了黨紀黨規、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做好受處分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導工作。談話過程中,回訪人員通過講規矩擺道理,使回訪對象感受到紀律嚴明,通過耐心解答回訪對象的疑慮,讓回訪對象充分感受到組織的關愛與溫暖。
同時,該紀檢監察組通過回訪,了解受處分人員崗位設置、績效發放等方面是否嚴格按照相關紀律規定執行,并再次要求其所在單位不能給予受處分人員不公正待遇,切實維護受處分人員的權利。
“處分決定不是‘句號’,而是‘逗號’,回訪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讓‘有錯干部’變為‘有為干部’。只有著力教育挽救受處分處理同志和人員,才能更好地體現執紀審查的政治性。”駐州公安局紀檢監察組負責人表示。(李團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