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20年,在省紀委常委會的領導下,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理念創新、機制創新、工作創新,形成了一批特色亮點工作。“清風云南”從1月20日起陸續推出我省各州市特色亮點工作,切實做到“邊學習、邊調研、邊工作、邊總結”,推動云南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壓緊壓實機關內部監督主體責任
保山市隆陽區紀委監委開展“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質量提升年”活動,努力以信訪舉報工作的實際成效為隆陽紀檢監察工作增色添彩。(隆陽區紀委監委 趙海碧/攝)
今年以來,保山市紀委監委認真落實“把隊伍建強、讓干部過硬”的要求,在強化自我監督、自我約束上持續發力,通過制定出臺《保山市紀委監委部門負責人履行紀檢監察干部監管主體責任暫行辦法》,壓實紀檢監察機關部門負責人對紀檢監察干部監管主體責任,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日常教育監督管理工作,切實把監督管理落實落細,著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敢于善于斗爭的執紀執法鐵軍。
進行精準畫像,夯實監督基礎。從夯實干部監督基礎性工作入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全覆蓋建立全市943名紀檢監察干部廉政檔案,在《規則》規定的廉政檔案“五項內容”基礎上,突出政治標準,增加紀檢監察干部政治學習、政治審查、政治表現的內容,對紀檢監察干部逐一精準畫像、綜合研判,對存在政治不過硬、廉潔有污點的干部,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等關鍵節點一律一票否決。今年以來,已運用廉政檔案成果對131名紀檢監察干部的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等進行廉政審查,其中1名干部被取消參加市委中青年干部培訓班資格。
明晰責任主體,強化守責擔責。《辦法》緊緊圍繞“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原則,進一步明確了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市委巡察機構、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本部門紀檢監察干部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對本部門干部嚴格教育、管理和監督。將干部“八小時以外”納入監管范圍,把日常管理的觸角延伸至“八小時以外”,督促紀檢監察干部自覺凈化“社交圈”“朋友圈”。縣(市、區)紀委監委、園區紀工委、市直單位紀委應根據《辦法》出臺本轄區本單位干部監管主體責任相關規定,進一步壓實內部監督主體責任。《辦法》明確,部門負責人履行本部門干部監管主體責任情況納入本人年度述職報告和本部門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內容;對本部門干部問題存在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應當報告而沒有報告、應當糾正而沒有糾正情況,致使本部門紀檢監察干部被處理的,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部門負責人責任。
貼近工作實際,體現組織關愛。“5+2”“白+黑”“周末不休息”,是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工作的真實寫照,在此情況下,難免會有一些紀檢監察干部出現“心律不齊”“營養不良”“發牢騷”等問題。對此,《辦法》規定,部門負責人應動態掌握本部門紀檢監察干部思想政治狀況、作風狀況及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情況,及時了解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社會交往情況;每年應對本部門干部開展1次家訪,及時掌握干部本人家庭狀況;與本部門干部每年至少進行1次談心談話,及時疏導情緒。通過談心談話,組織及時“靠近體檢”,送上“營養套餐”,取得成績,給予表揚和肯定;遇到挫折,及時分析和疏導;存在問題,及時指出和糾正。做到紀法約束有硬度、批評教育有力度、組織關懷有溫度,不斷增強廣大紀檢監察干部的歸屬感、榮譽感、使命感,確保其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堅持抓早抓小,從嚴從實監管。為對紀檢監察干部身上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監督執紀全過程,做到嚴管與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辦法》要求,部門負責人發現本部門干部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應向市紀委監委分管領導報告,及時進行提醒談話、批評教育,防止小錯釀成大禍;發現本部門干部存在涉嫌違紀違法及職務犯罪問題線索,應徑送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按程序處置。市紀委監委組織部應每季度召開1次聯席會議,定期分析排查紀檢監察干部問題,適時研判隊伍狀況,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妥善處置。
經常打掃庭院,保持隊伍純潔。保山市在制定《辦法》時明確,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定期研判、精準分析,用活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輕微違紀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談話、函詢或面詢方式快查快結,達到排毒治病、教育挽救干部的目的;對問題線索反映具體,涉嫌違紀違法及職務犯罪問題的,堅決一查到底,絕不姑息遷就、養癰成患。2020年,共處置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37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人、問責處理3人、組織誡勉3人。同時,堅持靠前監督,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給予談話提醒、約談處理56人;對不敢抓不敢管、不適宜紀檢監察崗位的6名干部予以堅決調離。
昌寧縣巡審聯動
助推巡察工作提質增效
保山市昌寧縣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發揮審計監督、統計監督職能作用,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的要求,在十三屆縣委第十一輪和十四輪巡察中,組建十三個巡審聯動工作組,采取巡審聯動的方式,同步進駐13個鄉鎮的124個村(社區)開展巡察和審計,以群眾痛恨什么就巡察和審計什么為宗旨,緊盯“三資”管理、脫貧攻堅和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重點發現以權謀私、虛報冒領、吃拿卡要、揮霍侵占集體資金和民生資金等腐敗問題及對群眾訴求推諉扯皮等作風問題,進一步破解村級黨內監督難題,推動全縣巡察監督提質增效。目前,已實現對全縣124個村(社區)的巡審全覆蓋,共發現問題1032個,移交問題線索49件,截至目前立案25件25人,給予黨紀處分24人,收繳清退規范資金4226萬元。
每日碰頭會商 相互印證問題
建立巡審聯動融合機制和每日會商機制。巡審聯動進駐前,巡察組與審計組反復溝通、研究細化方案,力求在巡審目標、巡審范圍、巡審內容、巡審標準、巡審步調上高度統一。同時,充分利用巡察和審計各自監督優勢,對巡察組和審計組人員科學分工,明確職責任務,實現優勢互補。每個組的巡察組長和審計組長互為副組長,兩個組長堅持每天會商、互通情況,工作中相互印證疑似問題,確定需要延伸了解的事項,統一安排人員深入延伸調查,結果互通共用。
堅持問題“雙向印證”。巡察組發現涉及脫貧攻堅項目、“三資”管理、惠農政策等問題,交審計組在審計過程中重點關注和了解,著力去偽存真;審計組發現涉及作風建設、違規違紀和需要延伸核查才能定性的問題,交巡察組深挖細查。通過全方位、多形式協作配合,實現工作和業務互補,有效突破疑點難點,提高發現問題的精準度。巡審期間,組織召開組長碰頭會142次,組務會71次,相互印證問題630個。
突出立行立改 維護群眾利益
巡審聯動堅持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事實過程清楚、責任主體明晰、鄉鎮黨委和村(社區)職責范圍內可以立行立改的事項,以及明顯違反規定且能夠及時解決的問題,由巡審工作組及時移交鄉鎮黨委政府和村(社區)“兩委”限期整改,重要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請示匯報。
巡審期間,第六巡審聯動工作組收到群眾反映勐統糖廠長期拖欠翁堵鎮陽旺田村草地、老匠田兩個村民小組28戶農戶18000元土地承包金的問題,并及時交由鎮村兩級立行立改。巡審組撤出后第二天,群眾就領到了租金。巡審工作得到群眾的高度肯定,也讓巡審工作人員有了滿滿的獲得感。
截至目前,巡審移交的174個立行立改問題已經全部整改到位。
巡審聯動充分借助了審計監督的專業優勢,有效彌補了巡察干部的財務短板,將巡察干部從查閱大量財務資料中解放出來,使大家有更多的時間進村入戶,發現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督促鄉鎮和村(社區)抓好整改落實,巡察效果因此得到大幅度提升。
做實“后半篇文章” 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昌寧縣明確,做好巡審聯動“后半篇文章”,既要治標又要治本,既要抓點又要抓面。巡審聯動工作結束后,審計查核的問題提供巡察組在巡察報告中使用;巡察組發現的問題提供給審計組在審計報告中使用。屬于涉嫌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嚴格按程序作出處理。同時,將巡審聯動情況向鄉鎮黨委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雙反饋,明確巡審發現問題的整改,鄉鎮黨委負主體責任,村(社區)黨組織負直接責任,對整改不到位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在開展巡審聯動工作過程中,昌寧縣堅決避免基層干部重復準備和反復陪同,巡審組把多數時間都用在了走訪調查、實地檢查、掌握實情上,切實減輕了基層負擔,使大家有了更多的精力帶領群眾抓生產和為群眾辦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