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管理要細化到日常,無論在工作上,還是在生活上,都要體現抓早抓小,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近日,臨滄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在研究討論該市出臺《臨滄市紀委監委部門負責人履行紀檢監察干部監管主體責任暫行辦法》時強調,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壓實部門負責人監管主體責任。
該市出臺的《紀檢監察干部監管主體責任暫行辦法》共十三條,普發至各縣區紀委監委、委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市委巡察機構。《辦法》突出嚴管厚愛壓實內部監督主體責任,工作細化到部門,責任到人,切實通過監管強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體現嚴管與厚愛。
“只有壓實部門負責人履行對紀檢監察干部監管的主體責任,才會把打造一支‘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落到實處。”該市紀委監委干部監督室主任表示。
《辦法》明確,市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各派駐(出)機構以及市委巡察機構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黨員干部職工監管的第一責任人,應對本部門黨員干部職工嚴格教育、管理和監督,使紀檢監察干部成為嚴守紀律、改進作風、拒腐防變的表率。分管、領銜負責領導應當督促部門負責人認真履行紀檢監察干部監管主體責任,并對分管、領銜部門黨員、干部、職工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負連帶責任。同時還明確,專案組、審查調查組組長以及臨時黨支部書記履行部門負責人職責。
《辦法》要求,部門負責人應當動態掌握本部門干部職工以及本部門管理的抽調、掛職、跟班學習、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政治狀況、作風狀況及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情況,及時了解干部八小時外的情況。同時加強與本部門黨員干部職工談心談話,每年應對本部門干部職工開展一次廉政家訪,及時掌握干部本人及家庭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向組織報告。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應及時進行提醒談話、批評教育。
另外,《辦法》還規定,部門負責人發現本部門黨員干部職工存在涉嫌違紀違法及職務犯罪問題線索,應徑送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對本部門黨員干部職工存在問題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應當報告而沒有報告、應當糾正而沒有糾正,致使本部門黨員干部被處理的,將嚴肅追究部門負責人責任。
“辦法出臺了就要嚴格執行,干部監督室要組織辦公室、機關黨委(紀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專題分析研究紀檢監察干部問題,適時研判隊伍狀況,對部門負責人履行監管主體責任情況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真正讓部門負責人扛起對下屬的監管責任。”該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趙國成 黃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