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們,為了向我反饋,還特意到村子里來……”嵩明縣小街鎮大橋村委會村民岳某這樣說道。近日,岳某反映本村干部的違紀問題已調查結束,但因其工作繁忙,未能到縣紀委監委接受反饋,問題線索承辦部門人員便前往村委會向其當面進行反饋。
今年以來,針對信訪舉報“案結事不了”、反饋困難等情況,該縣紀委監委嚴把檢舉舉報環節、問題線索查辦環節,在查清舉報問題的同時,依據舉報人訴求、內容等不同情況,靈活進行反饋,不斷提升辦信辦訪的質量與成效。
“信訪工作直面群眾、直面問題矛盾,要化被動為主動,把‘等群眾來訪’向‘到群眾中訪’轉變,要帶頭開門接訪、帶案下訪回訪,盡力使‘骨頭案’‘釘子案’等信訪舉報突出問題在屬地化解。”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徐斌在信訪工作會上要求。
針對對待纏訪或重訪群眾不夠耐心、群眾滿意度低等問題,縣紀委監委制定《信訪舉報辦理結果澄清反饋工作辦法》《查處誣告陷害信訪舉報為黨員干部澄清正名暫行辦法》,以規范信訪舉報反饋內容、時間、方式、程序為突破口,確保信訪舉報問題處置到位、反饋及時高效透明,有效提高信訪群眾參與度。
進一步落實落細“實名反饋”和“誰承辦誰答復”等制度,信訪件承辦部門在嚴謹核查的基礎上,制定反饋工作方案,依據調查結果實事求是向反映人進行反饋。反饋過程中,承辦部門認真聽取信訪人意見建議,信訪人對調查結果不滿意的,仔細詢問不滿意的內容,征詢有無新線索,認真做好反饋記錄;對因個人訴求不滿意反饋結果的,耐心細致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說明工作。
探索信訪聯席制度,協調多部門聯合進行面對面反饋,對于涉法涉訴類問題,引導群眾通過合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對舉報縣直部門及鄉科級干部信訪事項的結果反饋,由縣紀委承辦部門在辦理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采用信函、會議方式通報信訪舉報辦理情況。對舉報村“兩委”干部信訪事項的結果反饋,由鎮(街道)紀(工)牽頭,在信訪事項辦結后的7個工作日內,組織召開村“兩委”班子及涉及信訪相關人員會反饋信訪辦理結果,并以適當的形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辦理結果。對舉報村組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及村組重大事項問題信訪件的結果反饋,由承辦部門牽頭,在信訪事項辦結后的10個工作日內組織召開村民代表、黨員代表會反饋信訪辦理結果。
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對信訪辦理結果澄清反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結果進行季度通報,全力做好信訪處置結果運用“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58件,已辦結98件,正在辦理60件,辦結率62.02%,實名舉報反饋率達100%。(陳敏艷 王瑞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