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來,沾益區紀委監委持續開展解決信訪舉報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堅決剎住信訪舉報中的歪風邪氣。
堅持問題導向,印發《關于開展纏訪亂訪濫訪等信訪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通過排查梳理、調查核實、打擊處理、總結提升四個階段,緊盯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重點問題及重點人員,及時梳理排查近3年的信訪舉報件,建立“纏訪、亂訪、濫訪”問題突出的信訪舉報件臺賬,照單開展領導包案督辦,每周對專項整治問題線索辦理情況進行梳理,及時反饋和澄清,回應群眾關切。
專項整治中,對法律問題解決到位、過錯責任追究到位、解釋疏導教育到位、實際困難幫扶到位后,仍然采取越級上訪、纏訪、亂訪、濫訪等非正常方式表達訴求的,依紀依法從嚴懲處;對被反映問題失實或者受到錯告、誣告的單位和黨員干部,通過發文告知、召開通報會等形式,及時給予澄清正名、消除影響。
為有效遏制信訪舉報突出問題,從根本上凈化信訪舉報環境,該區紀委監委在實踐中探索制定《沾益區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復查復核辦法(試行)》,針對實名舉報人對紀檢監察機關作出的信訪舉報事項調查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啟動復查復核機制進行解決。
由實名舉報人向原辦理機關提出復查申請,原辦理機關成立復查組對原調查處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結束后向舉報人“一次反饋”。對復查結果有異議的,舉報人可在反饋結束前30日內向復查機關的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提出復核申請,復核結束后向舉報人進行“二次反饋”。
“復查復核的實施過程其實就是一個‘挑刺’的過程,既是對原核查結果的再檢驗,也是對舉報人反映問題的再甄別。”據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介紹,對于復查復核認定原核查意見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經過兩次反饋后舉報人無具體理由仍不滿意的,予以信訪終結。
此外,建立失實信訪舉報澄清反饋機制,承辦部門對被函詢對象的書面說明認真分析評估,對相關問題進行復核。經函詢,對能如實說明情況,反映問題不實,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存在問題的,向被舉報單位或干部采取當面告知、書面通知、召開會議等方式予以澄清。
2019年,該區共解決信訪突出問題18件,為4名受到誣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為2名干部容錯減責,營造了風清氣正的干事創業氛圍。(黃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