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構建生態文明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了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在現代化全局中的突出地位。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乎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千年大計。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們要建設的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既要創造更多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近年來,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探索新的發展路徑,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整個現代化建設之中,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是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實現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保護生態共贏。但仍要認識到,過去多年積累的大量生態環境問題還需下大力氣解決,城鄉人居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生態環保任重道遠,要持續深化對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的規律性認識,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來謀劃經濟社會發展。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要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在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方面,要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發展綠色金融,推進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化改造,降低碳排放強度。在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方面,要增強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在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方面,要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加強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濕地生態保護治理,完善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在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方面,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法律法規,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推進資源總量管理、科學配置、全面節約、循環利用,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
在“十四五”和今后更長時期,要將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王丹文 | 音頻制作:廈門市紀委監委、廈門金圓集團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