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紀委監委核實有關問題線索,發現你鎮水廠在集鎮供水中存在相關問題。為推動你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強化問題整改,規范生活飲用水,切實做好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五條(五)項規定,現向你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日前,大關縣紀委監委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在愛國衛生專項行動監督中發現該縣某鎮水廠消毒設施未正常運行,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檔案資料缺失等問題,隨即向該鄉鎮發出監察建議書,督促盡快整改。
“作為問題單位,我們一定按照縣紀委監委下發的監察建議書舉一反三、由點及面地認真查擺問題,堵住問題漏洞……”
監察建議書起到了“靶向”治療的效果。該鄉鎮迅速完善制度,明確主體責任,定期送水質檢,加大水質檢測和監測力度,加強日常衛生規范管理,保障全鎮群眾飲水安全。
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以紀律檢查建議書、監察建議書和紀檢監察建議書為抓手,針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下發紀檢監察建議,督促全縣各級各部門查找問題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長效機制,標本兼治,維護群眾切身利益。截至目前,共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30份。
為避免監察建議書“一發了之”,該縣還實行清單式、臺賬式管理,在發出監察建議書后,對問題整改、建議執行、建章立制等情況進行定期跟蹤督辦,按照整改情況“一月一報送”的要求,采取不定期電話督導、現場督查等形式進行回訪,對整改走過場、落實打折扣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一律嚴肅追責問責。
“落實整改要追根溯源,從深處挖,往里子剖,才能實現監察建議書的最大功效,真正解決問題。”該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縣紀委監委將會持續加強監察建議書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推動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呂昭黎 || 責任編輯 趙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