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某身為中共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偷開他人機動車,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經梁河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報梁河縣委批準,決定給予趙某某黨內警告處分……”近日,梁河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在該縣法院警示教育大會上宣布了關于趙某某的處分決定。
為做好查辦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進一步發揮黨紀政務處分的威懾力和警示教育作用,該縣紀委監委把處分決定宣布現場作為警示教育課堂,對案例中違紀違法行為的定性和量紀依據、受黨紀處分情況進行講解,以案明紀、以案釋法。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切實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法治意識,使鐵的紀律轉化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守,做到“勿以惡小而為之”。
“我誠心接受處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汲取教訓,堅決改正,嚴格按規定規范自己在‘八小時以外’的言行。希望大家以我為戒,認真遵守黨紀黨規及各項規章制度。”處分決定宣布后,被處分干部趙某某當著大家的面作出表態。
“下一步,我們將以案為鑒,認真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分管領導‘一崗雙責’責任,從嚴從實抓好全院干警的教育管理工作,盡快補齊短板。”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國宇會上作表態發言時表示,接下來該縣法院要求趙某某作出詳細的書面檢查,并在全院積極開展警示教育工作,強化紀律規矩意識,引導干部職工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切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會后縣法院一干警表示:“這樣別開生面的現場宣布處分決定的方式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我們作為審判機關維護國家公平正義的一份子,更要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據悉,縣紀委監委加強與有關黨組織及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等部門協調配合,注重對受處分人的思想教育,做好處分決定宣布工作。今年以來,全縣召開警示教育大會2次,通報曝光典型違紀違法案件8起22人次,共對10余名違紀違法人員面對面宣布處分決定。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深化警示教育,注重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綜合效應;同時積極開展回訪教育,讓受處分人員放下包袱,重拾信心再出發,真正達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寸時洋 陳敏 || 責任編輯 陳雪梅)